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六歲兒揭發外遇 老爸法庭翻白眼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969072.shtml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2.03.18 02:35 am
六歲李姓男童當媽媽的小偵探,看到爸爸帶阿姨回家時,假裝看卡通不動聲色,一路盯著老爸動靜,瞄到爸爸和阿姨在房間擁抱,趕緊打電話給媽媽,幫媽媽抓姦成功;李小弟並作證指「爸比衣服脫光,阿姨被壓在床上」,助媽打贏官司。
桃園地方法院開庭時,李姓男子獲悉婚外情是「栽在兒子手上」,當庭對兒子瞪白眼,法官認為父親不友善,把監護權判給母親。
桃園地院調查,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七年,李妻去年初發現丈夫手機裡有親密簡訊,對方稱呼他「老公」,懷疑丈夫外遇追問,卻遭丈夫毒打,她聲請保護令後搬走,離家時把手機號碼給六歲兒子,交代他「如果發現爸爸有阿姨,要趕快告訴我」。
去年八月,李小弟看到爸爸帶年輕阿姨回家,他假裝看卡通,不理爸爸,但一直盯著爸爸,當晚九點多,李男打發兒子睡覺,李小弟沒真睡,偷偷起床窺探動靜,看到爸爸拉阿姨進房間,趕緊打電話通知媽媽。
李妻在半小時內趕到,破門抓姦,逮到丈夫和情婦裸身共眠,氣得控告二人通姦和訴請離婚。
檢察官偵辦時,二人否認通姦,李男說喝醉了,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女方則說,她是因衣服沾了嘔吐物,脫下衣服清洗並洗澡,剛洗完就碰到李妻抓姦,才趕緊躲進棉被,「我們什麼都沒做!」檢察官已把衛生紙等送驗比對。
審理離婚案的法官請李姓男童作證,他說「看到爸比把阿姨拉進房間」、「爸比衣服都脫光」、「阿姨被壓在床上」等,也承認打電話給媽媽;法官認小朋友不會說謊,李男帶陌生女子返家,行為不當,對兒子是「最壞的示範」,加上曾對妻子家暴,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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