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mydrivers.com/1/222/222614.htm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現在美國長島的一名83歲老婦 Mrs. Paswall 因為走路撞到蘋果
Apple Store的透明玻璃門,將鼻子撞傷,因而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索賠7.5萬美元醫療
費,以及意外傷害賠償共計100萬美元。
Mrs. Paswall 表示當她接近蘋果店的時候,她根本沒有發覺有一面玻璃牆,這直接導致
她鼻子受傷。訴訟中她指責蘋果疏忽大意,允許透明的、可以看到裡面景象的玻璃牆存在
卻沒有適當的警告提示。
去年就已經在所有蘋果店的玻璃門窗上貼上了白色的小貼紙,提示路人這裡有玻璃。但是
此次原稿律師表示,這種在玻璃上的提示根本沒有效果,更何況他的委託人是一個八九十
歲的老人,雖然視力還可以,但是卻很難看清這些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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