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寡婦改嫁小叔 生下公公的種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96218/IssueID/20110405


荒唐 父子3人先後娶同一女
2011年 04月05日 【林媛玲╱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老翁在長子車禍身亡後,竟與其中國籍媳婦發生不倫關係,還主導次子迎娶大嫂為妻,兩人結婚才8個月就生下孩子,次子心中起疑暗做親子鑑定,證實不是他骨肉,質問妻子「小孩哪來的?」此時,老父竟跳出來大喊:「孩子是我的!」還堅持要與媳婦完婚,結果釀成父子決裂、元配離異。移民署面談老翁結婚申請,才發現這名中國女子先後與陳姓父子三人結婚的荒唐個案。

移民署面談官去年訪談一件老少配結婚申請案,發現該名頗具姿色的中國籍女子(約30歲),已有兩次來台結婚紀錄,懷疑是假結婚真賣淫,但申請的陳姓老翁(70歲)卻說:「前兩次(結婚)都是我兒子啊!」老翁不在意該女子曾先後嫁給他兩個兒子,還透露已與該名兒媳育有一子,讓這起父子、媳婦間複雜關係意外曝光,經面試官多次訪談後,因女子未涉非法或偷渡,獲准入境與老翁完婚。
移民署透露,陳姓一家人住新北市,長子(30多歲)3年前到中國四川經商,結識一名年紀相仿的中國籍女子,兩人婚後返台生活,未料不到數月,長子出車禍身亡,妻子傷心地返回中國。當時陳家雙親認為媳婦孤苦無依、處境堪憐,由陳父主持召開家庭會議詢問次子,是否有意願將大嫂娶回台灣,次子當時單身,且對大嫂也有好感,便點頭答應。


婦喪夫百日內懷孕
移民署消息指出,次子在哥哥過世百日內迎娶大嫂進門,8個月後產下一子,但他推算妻子受孕時間,卻怎麼也兜不攏,懷疑不是自己骨肉,也推算出妻子是哥哥身故後才懷孕,應不是哥哥遺腹子,於是偷偷去驗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檢驗報告證實孩子生父另有其人,他無法接受事實,質問妻子「小孩哪來的?」妻子卻不肯吐露,正當雙方僵持不下時,老父親竟跳出大喊:「孩子是我的!」
次子聽聞簡直青天霹靂,妻子見遮掩不住,也坦承確與公公發生不倫關係,事後陳父也進行DNA檢驗,證實「孫子」是他親生兒子。
次子對「兒子變弟弟」的轉變大抓狂,決定休妻。女方見陳家容不下她,黯然返回四川老家。

翁離棄30年結髮妻
陳家為解決這起複雜的不倫關係,再度召開家庭會議,孰料老父親不顧家人反對,也不惜與家人決裂,執意與結縭30多年的太太離婚,娶兒媳為妻。次子無法接受父親如此荒謬的選擇,父子決裂,憤而搬離老家;老母親也離異求去。陳姓老翁面對妻離子散卻毫不氣餒,排除萬難,終於將兒媳迎娶回台,和小兒子三人過著「全新的生活」。


專家建議搬離現址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媳婦和公公所生的孩子,處於家庭結構複雜、家屬間彼此關係破碎,先天生長環境已較不利,擔心小孩易遭其他親人惡性傷害,成長過程會留下不愉快記憶,影響人格及行為發展,呼籲親屬不要將憤怒情緒轉嫁到小孩身上,也建議這對老少配家長搬離此處,給孩子一個穩定成長環境。


元配仍可提告通姦
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謝庭恩指出,陳姓老翁元配事後才知實情,不過,卻可從其夫與媳婦產子時間推斷,兩人是否於其婚姻關係仍存在情況下所有,一旦確定,元配仍可對兩人提通姦告訴,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翁媳通姦兩人恐觸犯《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

複雜家庭不倫 事件簿
2010/12/30
基隆市徐姓女子嫁給交往2年的男友哥哥,卻與小叔(前男友)偷情,又狀告想分手的小叔性侵,被檢方以誣告罪起訴。
2009/04/24
高雄縣陳姓老翁以洗澡洗不到背為由,要越南籍媳婦幫忙洗背,趁機以手指性侵媳婦10多次,遭兒子舉發送辦。
2008/03/28
越南籍女子控訴丈夫過世後,遭小叔2度性侵,又被夫家為爭遺產告上法院,她不要錢只要女兒監護權,才讓事件落幕。
2008/06/07
台中縣中國籍女子長期遭公公性侵,丈夫得知後一度欲攜女自殺,隨後報警將父親法辦。
2004/12/14
台中縣老翁因妻子中風、兒子性無能,竟以替子盡義務為由,和中國籍媳婦發生關係,遭媳婦控告性侵,老翁則指媳婦勾引他。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超神準 釣客揮竿救落水婦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04/11/2p8te.html

真是太神準了,高雄市澄清湖一名婦人墜河,一旁的釣客見到婦人在水上載浮載沉,居然將手上的魚竿一甩,神準的勾住婦人衣服,將人給拉到岸邊等待救援,釣客說他不敢下水,能做的只有這樣,不過已經讓消防隊員嘖嘖稱奇。

就是這個動作,讓墜河的婦人,撿回一條命,週一早上一名年約30歲的沈姓釣客,在澄清湖出水口釣魚,赫然發現有名婦人在水面上載浮載沉,他情急之下釣竿一甩,想要救人,竟然神準的勾住婦人的衣服。

釣客靠著水的浮力,將已經失去意識的婦人拉到岸邊,繼續用釣竿勾著,防止她往下沉,趕到現場的消防隊員將人給拉起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幸好最後是靠著做CPR,順利挽回婦人的生命,當時婦人離岸邊至少30公尺遠,釣竿竟然神準的勾中婦人衣服,讓其他釣客直呼,不是太碰巧,就是那名釣客實在經驗老道,一根釣竿竟然意外勾回一條人命,讓消防隊員嘖嘖稱奇。(民視新聞曾虹雯、呂彥頡高雄市報導)

男警酒後亂性 涉性侵男子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4040192

2011/04/04 18:38:06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4日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1名男性員警,昨天在住處附近小吃店喝酒時,涉嫌吆喝1名男子出來要求口交卻遭抗拒,沒想到這名員警竟再加以性侵得逞,檢方今天偵辦後聲請羈押獲准。

據花蓮警分局初步調查後指出,這名員警前天輪休在外喝酒後返家,昨天上午起床在家中喝酒後出門,約於中午前往住處附近1間小吃店時,遇到3、4名認識的朋友,又加入一起喝酒。

昨天下午2時左右,這名員警帶著酒意吆喝1名男子到小吃店後方,要求口交,但這名男子抗拒不從,員警竟動手性侵這名男子,得逞後即醉醺醺地離去。

被害男子返家後,向母親哭訴屁股痛,母親驚覺情形有異,隨即帶著兒子前往派出所報警。

警方採集相關跡證初步調查後,今天下午將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檢察官在召開臨時偵查庭後,已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花蓮警分局表示,這名員警在警訊時供稱,喝醉酒記不起來做過什麼,但依據相關跡證,警方認為這名員警涉案重大,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

花蓮警分局指出,這名員警平時言行不檢,早已列入教育輔導對象;花蓮縣警察局今天下午召開考績會,決議以兩大過處分這名員警,而依規定,員警聲押獲准將予以免職。

大哥性虐女友 助手竟是小學生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_id/23148/IssueID/20110404

2011年04月04日 08:41 蘋果即時

據《聯合報》報導,1名江姓高中輟生,因不滿就讀國三的女友欲分手,帶著5名小弟性虐女友。江要求2名小六學童拉開少女腿部並捂嘴,再要3名國中生扯掉女友內衣、內褲,讓他為所欲為,被害少女當場痛哭,求饒大喊「放過我」。2名小六學童表示,知道如此做不對,但不敢違抗「大哥」的命令。桃園地院法官認為2學童不懂事,裁定訓誡和勞動服務,3國中生保護管束,江則需接受感化教育,由檢察官究責。

[漫畫]無聊的時候都做什麼

http://www.wretch.cc/blog/iceohw/13172248

攝護腺保養?女美容師:射精不關我的事

http://www.nownews.com/2010/03/26/91-2584579.htm

2010年3月26日 19: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市何安派出所日前晚間臨檢文心路某SPA美容館,查到一名越南籍美容師正在幫男客人進行「攝護腺保養」,女子還堅稱自己並非做半套性服務,「若男客射精那是客人自己的事,與她無關」;此話讓人啼笑皆非,全案依妨害風化罪移送法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6分局何安派出所出動3名巡佐及3名警員持法院所開搜索票至該SPA美容院搜索,結果在4樓查獲越南籍杜姓女美容師正在替只穿紙褲、但已出露出「LP」的張姓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令警方傻眼的是,杜姓女子堅稱自己只是幫客人油壓、做「攝護腺機能活化」而已。

警方問她若男客射精的話怎麼辦?她竟回答,「如果客人射精了,是他自己射的,又不是我,他就自己去洗乾淨,他自己看著辦。」聽到這種回答也讓警方瞠目結舌。

賴姓女負責人供稱指壓1小時1000元並加收100元清潔費,若做「攝護腺保養」則是1個半小時,收費2100元,實則從事掛羊頭賣狗肉的半套色情服務。警方查扣了日報表、號碼牌、休假排班表及出勤卡等等,全案依妨害風化罪移送法辦。

政大師生同性戀 女教授被控性騷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95233/IssueID/20110404

提處女證明反控造謠 敗訴
2011年 04月04日 【丁牧群╱台北報導】政治大學驚爆女師生戀情糾紛,一名女學生指控與中文系女副教授洪燕梅相戀1年多,發生20多次性關係,後來想分手,洪燕梅卻傳送「我恨你」等恐怖訊息,女學生向校方申訴被洪燕梅性騷擾。政大調查後決議洪燕梅須向女學生道歉,但她否認師生戀,反指女學生求愛不成造謠,並以醫院檢驗報告自證是處女,向女學生求償1元,上月被台北地院判決敗訴,洪燕梅已上訴。

洪燕梅(47歲)在學界頗負盛名,曾獲政大頒發資深優良教師獎。政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副主委修慧蘭說:「性平會認定洪燕梅與學生發生不當親密關係。」校方近期將要求洪向女學生道歉,若她拒絕就解聘。

兩人常窩在研究室
記者上周到政大找洪燕梅,但她拒絕受訪,委託友人林鈺馨說:「洪老師才是受害者,女學生向性平會描述洪老師乳暈直徑約4公分、腹部有開刀疤痕,事實上,洪老師上課曾公開告訴學生腹部開過刀。」林鈺馨還說,成年女性乳暈直徑4公分很普遍,女學生看似具體的指證其實是亂掰。
指控洪燕梅騷擾的其他系女學生目前讀大四,認識她的同學描述:「她身高160公分,瘦瘦的,比一般大學女生成熟,喜歡寫文章,想像力豐富。」記者沒找到她,她律師李瑞敏則表示,無法表示意見。
判決指出,2007年9月,該女學生選修中文系副教授洪燕梅的課,女學生因崇拜她的學識,2008年3月主動找她傾吐心事,女學生喜歡寫作,她指點其寫作技巧,兩人常窩在洪燕梅研究室。


校內調查掀衣驗疤
女學生指控,與洪燕梅從2008年3月交往到2009年4月,因無法承受其情緒化行為及無法公開戀情壓力,想分手,洪燕梅卻以msn(Microsoft Network,微軟即時通訊)傳送「我不在乎生命長短,就讓我一次還你」、「我恨你」等恐怖訊息,她飽受煎熬向校方申訴被洪燕梅性騷擾。
政大性平會2009年7月調查,女學生說:「我跟洪老師在她研究室跟家中發生20多次性關係」、「有親吻、擁抱、性器官接觸」,並說出洪燕梅乳暈等特徵。洪燕梅則向性平會否認師生戀,還應調查委員要求,掀起上衣秀出腹部疤痕,但調查委員未檢視其乳暈。
性平會2009年11月完成調查報告,未認定洪燕梅性騷擾,但認定她「以教師優勢身分,主動與學生發展親密關係,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對洪燕梅作出「須向女學生書面道歉、簽切結書不再干擾女學生,若拒絕就解聘」等6項議處。
洪燕梅不服校方處置先提行政訴訟,但法院認為校方處置並非行政命令,去年底駁回確定。她接著提民事訴訟向女學生求償1元。

否認20多次性關係
法院審理時,洪燕梅反指稱女學生曾到她研究室,突然關上百葉窗握著她手說:「老師,我想和你在一起。」還說要離家和她同居,她嚇得甩開對方的手,斷然拒絕。
洪燕梅表示,女學生可能求愛被拒想報復,狂打電話還傳送「如果你一直不理我,我會很慌很慌很慌」等訊息。洪燕梅甚至提出新光醫院檢驗報告,證明她處女膜完整,不可能如女學生所說「發生20多次性關係」。


傳「我恨你」等訊息
法院認定洪燕梅與女學生2009年6月曾互傳「我恨你」、「如果你一直不理我……」等訊息。另中文系學生證稱,女學生曾以msn告訴他,與洪燕梅有上床,並說:「我在把老師毀掉。」法官認定洪燕梅與女學生「不僅止於師生關係」,女學生未散布不實言論,上月判洪燕梅敗訴。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說:「女大學生與老師都是成年人,即使有感情糾紛、肉體關係,只要老師未掌控學生分數、論文生殺大權,校方不該輕率認定老師一定有錯甚至處罰她。」至於洪燕梅提出醫院檢驗報告證明仍是處女,婦產科醫師李茂盛則說:「女性與女性以性器官摩擦進行性行為,處女膜破裂機率很低,除非用手指或物品侵入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