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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4 18:38:06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4日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1名男性員警,昨天在住處附近小吃店喝酒時,涉嫌吆喝1名男子出來要求口交卻遭抗拒,沒想到這名員警竟再加以性侵得逞,檢方今天偵辦後聲請羈押獲准。
據花蓮警分局初步調查後指出,這名員警前天輪休在外喝酒後返家,昨天上午起床在家中喝酒後出門,約於中午前往住處附近1間小吃店時,遇到3、4名認識的朋友,又加入一起喝酒。
昨天下午2時左右,這名員警帶著酒意吆喝1名男子到小吃店後方,要求口交,但這名男子抗拒不從,員警竟動手性侵這名男子,得逞後即醉醺醺地離去。
被害男子返家後,向母親哭訴屁股痛,母親驚覺情形有異,隨即帶著兒子前往派出所報警。
警方採集相關跡證初步調查後,今天下午將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檢察官在召開臨時偵查庭後,已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花蓮警分局表示,這名員警在警訊時供稱,喝醉酒記不起來做過什麼,但依據相關跡證,警方認為這名員警涉案重大,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
花蓮警分局指出,這名員警平時言行不檢,早已列入教育輔導對象;花蓮縣警察局今天下午召開考績會,決議以兩大過處分這名員警,而依規定,員警聲押獲准將予以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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