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1128/154203
曾榮獲基隆小姐第1名、2007城市小姐第6名的張璧妃(29歲),去年8月在臉書搭上金融業朱姓人員介紹同業工作給張女後,不到2周,2人即先後在汽車旅館、張女租屋處通姦,朱妻察覺有異,在車內放置錄音筆蒐證提告,朱男認錯獲妻原諒並撤告,北檢今天依相姦罪起訴張女。
張女辯稱朱男介紹理財工作給她後,對他展開追求,她對他也有愛慕之意,2人在車內僅接吻、愛撫,沒發生性行為,並主張身上有刺青,若發生性行為,朱不可能認不出。
檢方認為,張女何時刺青不詳,且是否發生性關係與女方身體特徵無關,加上朱男坦承犯行,又有錄音證據,事發後張女還曾傳簡訊給朱妻表示「犯了所有女人都會犯的錯」,因此認定2人確有通姦。
張女辯稱朱男介紹理財工作給她後,對他展開追求,她對他也有愛慕之意,2人在車內僅接吻、愛撫,沒發生性行為,並主張身上有刺青,若發生性行為,朱不可能認不出。
檢方認為,張女何時刺青不詳,且是否發生性關係與女方身體特徵無關,加上朱男坦承犯行,又有錄音證據,事發後張女還曾傳簡訊給朱妻表示「犯了所有女人都會犯的錯」,因此認定2人確有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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