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2013/04/01/11635-2920305.htm
伊朗是世界上少數仍維持神權至上的國家,伊朗女性的處境也始終無法伴隨著西方數波的婦女運動而獲得解放。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以色列人》報導,伊朗法律規定不得處決年輕處女,但解決之道並非讓處女獲取死刑的豁免權,而是在處決前先行派獄卒破身。一名不便曝光的伊朗動員窮人組織成員透露,伊朗規定不得處決年輕處女,因此監獄會在行刑前晚,舉行『臨時結婚』的儀式,這種儀式說穿了,就是讓扮演『丈夫』的獄卒將處女破身,解除不得處決處女的障礙。
據環球網報導,這名成員指出,他16歲加入組織,因表現受長官肯定,18歲被委以運行『臨時結婚』的『光榮任務』。他還說年輕處女對『臨時結婚』的恐懼甚於隔天一早的處決,因此她們都會反抗,為使『婚禮』順利進行,有時得在她們的食物中摻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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