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自戀師 教室性侵2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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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指半年 自稱拳皇 被害父罵「畜牲」

 
鄭姓狼師異常自戀,他在部落格po上多張自拍照(如圖),還放上自己用一指伏地挺身的影片(圖二)。翻攝畫面
【曾伯愷、黃楷棟╱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自戀的補教老師,在部落格po出多張自拍照及一指伏地挺身影片,自稱「拳皇」,去年暑假竟利用一對二教學,涉嫌性侵兩名國二女學生,上月其中一名女學生害怕再遭侵害,不想去補習而蹺家,被尋回後驚爆此事,其父痛罵:「真是畜牲,不會放過這個人!」

補教界的鄭姓狼師(42歲)異常自戀,在部落格上說自己字「帥生」,是為世間帶來「真帥」而誕生,每篇文章都貼上「帥猛無窮盡」自拍照,更連結「一指功」伏地挺身、打拳影片。鄭嫌日前被依強制性交罪嫌送辦後收押。 
圖二

兩個月學費6萬元

被害國二女學生小茹(14歲)的父親,去年暑假在網路上找了鄭嫌,以兩個月6萬元費用,讓女兒及同學每天去上8小時的國文與社會。
小茹父親向《蘋果》表示,上月2日載女兒上學時,女兒突然說不想再去補習,當時他沒多問就拒絕女兒請求,直到傍晚發現女兒蹺家,他報警協尋,隔天凌晨在女兒網友住處找到她,追問原因才知鄭嫌竟是狼師。
警方調查,鄭嫌半年多來利用教師權威,多次在教師休息室的椅子上分別對女兒及其同學性侵,有時還在車上或載往賓館逞獸慾,後來她們發現彼此都被鄭嫌性侵,一個月甚至多達4、5次,但均不敢告訴家人。 

被害人家屬怒提告

小茹父親獲悉兩個孩子竟被性侵超過半年,自責不已而提告,「要讓他接受最嚴厲的法律制裁!」
警方調查後,因鄭嫌多次拒不到案,直到警方日前申請拘票逮人,他仍否認性侵學生,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嫌送辦羈押。律師張建鳴表示,鄭嫌涉嫌性侵年滿14歲未滿16歲的小茹,已觸犯《刑法》第227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有強制查閱機制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已經通過,將來性侵、性騷擾、虐兒行為經過判刑確定,或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教師及員工,但卻未強制補習班聘任教職員前向內政部查閱相關資料,「根本達不到保護孩子的目的」,建議政府建立強制查閱機制。 

預防狼師自保之道

★家長要選擇政府立案的補教機構,並常與老師見面、談話以了解狀況。
★學生須避免和老師單獨相處。
★學生遇老師踰矩行為,應嚴詞拒絕並表達自我感受。
★遇老師性騷或性侵害,向其他老師或家長求助。
★可打110報案或撥113婦幼專線通報。
資料來源:教育部、《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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