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男「捐精」弟媳 妻訴離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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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傳宗接代」法官斥誇張
2012年04月25日
借精弟媳示意圖
許男的弟媳打電話跟林女說,許男敲她房門表示要跟他傳宗接代,讓林女很氣憤。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婦人林淑子不滿丈夫許界文不僅有外遇,還在弟弟失蹤多年後,跑去跟弟媳說「要和她傳宗接代」,僅管許男否認外遇,並辯稱僅是用捐精延續香火,好讓老母安心,但板橋地院認為,就算真如許男所言,但事關重大,卻未先與妻商量,兩人婚姻已名存實亡,判准離婚。
許男、林女(均約五十歲)一九八四年結婚,育有兩子,林女去年訴請離婚,指丈夫十年前就跟同事外遇。大兒子也作證父親確有小三,還曾「侵門踏戶」到家裡,和父親異口同聲說要「三個人住在一起」。
大兒子覺得太離譜,請父親、小三離開,但兩人賴在樓下,待到午夜才離去。之後,小三常用電話騷擾,大兒子勸告父親不要外遇,反遭掐頸,後來,父親每天帶著大背包上班,數天後就未回家。
弟失蹤多年才提議
林女另指出,許男弟弟失蹤多年,但某天她接到印尼籍弟媳來電,說許男去敲她房門,表示要跟她發生關係以「傳宗接代」。林女質問許男,他卻回說:「孝順有錯嗎?」讓林女更心寒。
許男否認外遇,辯是妻兒趕他出門,才離家未歸;至於跟弟媳「傳宗接代」一事,他表示,因母親擔心弟弟失蹤多年,林女又要離婚,他為讓煩惱無後的母親安心,才向弟媳提議:「是否用捐贈精子的方式,為家裡傳宗接代。」卻遭誤會。
未與妻商議不尊重
法官考量許男曾因外遇被公司處分,林女還向公司提出求情信求情,及許男在電子郵件稱小三為「大玉兒老婆」,認定確有外遇。至於跟弟媳傳宗接代一事,法官認為,此事若如林女所言,許男想跟弟媳發生關係,已算過分;若如許男所說也屬誇張,因此事涉及家族、身分、繼承等,許男卻未先與妻討論,可見毫不尊重妻子,婚姻已名存實亡,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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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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