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兒:爸用下面頂我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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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兄妹玩「真心話」互揭被性侵 父判20年
2012年 03月21日
【劉志原╱台北報導】蔡姓女學生從六歲起遭生父猥褻、性侵達十年,次數多到數不清,女學生隱忍多年,至前年夏天她與哥哥、弟弟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輸家需說出祕密,意外掀出三兄妹自幼均遭父親蹂躪,三人抱頭痛哭後報警,台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蔡父二十年,可上訴。
法官擔心蔡父再犯,裁定他續收押,蔡父辯稱是女兒主動獻身,且是幫兒子檢查是否有疝氣或皮膚病。法官痛斥蔡父,濫用子女對父親的信賴感犯案,惡性重大,但因強制性交等罪無法判死刑、無期徒刑,且蔡父適用未修法前的舊《刑法》,僅能判他有期徒刑的最高上限二十年。
蔡男曾任保全員,育有長子(二十三歲)、長女(二十歲)及么子(十五歲),前年九月,兄妹在家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長子輸了,依約講「真心話」時說出:「老爸用下面頂我後面」,妹妹生氣回說:「他怎麼可以這樣!」
3人抱頭痛哭求助
長子追問妹妹:「老爸那根有放進去妳下面嗎?」蔡女點頭,此時么弟也說出自小學三年級即遭父摸下體,三人抱頭痛哭後,決定到區公所社福中心求助,並提告。
「我是女兒非妓女」
檢警查出,一九九八年蔡父以檢查為由,脫光六歲女兒衣褲摸她胸部及下體並性侵,蔡女直到小六上健康教育課,才知被性侵開始反抗,有次蔡父說:「我想要」,她答:「我是你女兒不是妓女」仍被性侵。
蔡女十五歲時,父親有次要求做愛,她躲到么弟房間,父親竟當著兒子面犯案,蔡女被性侵到二○○七年讀高中為止;蔡父另在長子讀國小時,對他舔耳、吸乳並舌吻,還強脫長子長褲,用生殖器隔著內褲磨蹭其下體及肛門,另要求么兒脫掉褲子撫摸他的生殖器,直到二○○九年蔡父與妻子離婚,搬離住處才後停止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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