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

6旬翁自稱金槍不倒 收費演活春宮被送辦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214/110196 2012年02月14日12:58 蘋果即時 新北市1名經營便當店的王姓男子(62歲),去年底被《壹週刊》踢爆在網路上宣稱自己「金槍不倒」,招攬網友付費看他和李姓女友(49歲)表演活春宮。警方將2人約談到案,王男表示,他認為做愛是很好的運動,主要是想和其他人分享性愛經驗。警方訊後,昨將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王男去年7、8月間在網路po文,表示自己「金槍不倒」,招攬夫妻一起來交流觀摩,至今共表演過3次,第1次在土城1家汽車旅館,有1對夫妻觀賞,去年11月在新店住家表演第2場,有2對夫妻觀賞,這兩場都沒有收費,也沒有換妻,去年12月,有3名男子表示願1人付2千元觀看,僅這次有收費,他還自掏腰包加4千元,將收到的6千元湊成1萬元捐給弱勢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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