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旺夫家…叫她半夜嫁 氣炸準新娘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199176.shtml

【聯合報╱記者賈寶楠/桃園縣報導】

任職金融業的賴姓女子原定月底踏上紅毯,但夫家臨時提前改在非周休假日,並堅持清晨六時四十五分迎娶,以旺夫家;賴女認為不受尊重,前天和未婚夫大吵,怒摑對方巴掌,揚言不改期就不嫁,目前雙方還在協調。

「應該是人掌握時間,不是人將就時間!」廿四歲準新娘賴女說,非假日辦婚禮,朋友們因上班都無法參加;婆家遠在雲林,清晨六時四十五分就要進婆家門,她得半夜就起床,也找不到新娘秘書願幫她梳頭化妝。

「這不是我能決定的,妳也得尊重我爸媽呀!」陳姓男子說,擇日師合過兩人和雙方家長八字,周五早上五點到七點迎娶,男方家族會興旺,若錯過就要等到今年底;他是獨子,父母觀念很傳統,沒得商量。賴女則表示,那就延到年底。雙方因而一度鬧僵。

賴、陳兩人愛情長跑四年,去年夏天到夏威夷度假時,男方求婚成功,準備今年結婚。賴女說,她的家人開明,認為結婚簡單就好,但婆家要求照傳統禮俗;雙方原敲定這個月下旬的某周日結婚,上午迎娶,下午辦登記,晚上宴客。

沒想到農曆年前,男方突然找擇日師看日子,將婚禮提前到周五,且要求當天清晨六時四十五分前,一定要進雲林婆家新房。更讓準新娘生氣的是,男方家人逕自印好喜帖,沒有與她家人商量,「敢寄,就等著看新娘搞失蹤!」

擇日命相館負責人蘇錦淮說,若女方認為結婚日不妥,可請男方重新擇日,雙方可坐下來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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