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19日再槍決6名死囚,此為部長曾勇夫上任後第4度簽署死刑,各界意見不一,有支持也有反對;不過,對於死刑感受最深除了死囚本身,還包括執行科的法警,就有法警說,「暖冬的天氣,感覺卻像在北極,『這個人』好像跟著我。」
《蘋果日報》報導,去年12月21日執行死刑,高檢署槍決燒死家人的洪明聰,當時洪直到第三槍才斷氣,此情況已經讓現場人員感覺「毛毛的」;不料,進行後續清理時,現場竟有人叫了其中一名法警的名字,觸犯刑場的禁忌。
這名法警說,「執行死刑後的三天,當時天氣很熱,卻很像在北極,總覺得衣服穿不夠,也一直覺得有人跟著自己,『這個人』就像洪明聰」,法警認為可能撞邪,上教堂、念聖經,情況才好轉。
據了解,刑場原本就有「不可連名帶姓叫名字」的禁忌,否則現場亡魂可能就此纏身;不過學者認為,法警可能遭禁忌制約,事實上沒有撞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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