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兒遭取笑同學按讚 母怒控64學生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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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告者反譏 「水鬼 拖大家下水」

彭母以手機秀出黃姓男學生在臉書的po文,有63人按讚(紅框處)。蕭夙眉攝
【蕭夙眉、鄭敏玲╱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國中男生在臉書po文,嘲諷男同學「唬爛」、吹噓情史,獲得六十三名同學按讚,甚至留言取笑對方將遭霸凌,家長獲知相當憂心,決定控告六十四名學生誹謗;專家認為,該事件僅算同儕排擠的「關係霸凌」,家長宜讓同學自行修補關係,不宜介入。

台中市私立衛道中學一名黃姓男生,認為同班的彭姓男同學吹噓有女友,還說看電影時女友躺他大腿、送圍巾給他當禮物,因而在臉書po文嘲諷,留言:「幹,虎(唬)爛被發現還裝很委屈(曲)的樣子」、「霸菱(凌)是不對,被霸菱(凌)也是有原因的。」不少同學按讚留言:「爽」。 

申訴隔天被丟書包

彭母表示,她把po文拿給其他家長看,皆認為兒子恐遭同學欺負,才向教育局、校方申訴;不料,申訴隔天,黃同學就對她兒子丟書包、踢桌子洩憤,兒子害怕遇到黃生,早餐也吃不下,「身為父母,我怎麼放心讓我的小孩去上學?」憂心之餘向豐原派出所備案,並將聘律師對黃同學及按讚、留言的同學提告。
臉書按讚的沈同學得知將挨告,po文回擊:「按個讚,留個言,就代表贊同嗎?」也有同學回應:「真的有點誇張」、「我不敢按讚了」。同儕間還替彭男取個新綽號叫「水鬼」,意指拖大家下水,害慘大家。 

校方查「關係霸凌」

衛道中學學務主任林兆聖表示,校方已著手調查,由於彭家提告,引發黃同學恐懼,黃已道歉並請假,其他同學也擔憂觸法;中市教育局國教科長鄭隆為表示,此案並無長期、持續行為,勉強算是同學間的耳語或挑撥致同儕關係生變的「關係霸凌」,教育局會督促學校加速調查,讓學生安心上課。
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處長林武雄表示,霸凌分為肢體、關係、性、言語霸凌,關係霸凌指的是一群人透過行為或語言箝制,孤立一人,致其心理受創,但須是強欺弱、多欺少或大欺小,且是長期行為才構成。他說:「臉書按『讚』就說是霸凌,有點牽強,建議類似事件家長不要介入,讓學生自行解決並修補關係。」 

律師:按讚恐觸法

律師黃雅琴表示,黃同學言論確實涉及他人私德,和公共利益無關,可能涉及誹謗,六十三名按「讚」及留言「爽」的同學,也有觸法之虞;但因是學生,少年法庭可能用保護程序,祭出訓誡、保護管束。 

霸凌種類及其定義

●肢體霸凌: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
●言語霸凌: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
●關係霸凌: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作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性侵害。
●反擊型霸凌:受霸凌學童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
資料來源:台中市教育局、兒福聯盟中區處長林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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