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根據週刊報導監察院調查宏達電(2498)長期使用建教生做為替代性勞力,指控是「血汗工廠」,宏達電16日發出聲明強調,建教合作學生實習方案人數近兩年平均低於450人,學生實習服務期間,工時安排與住宿環境都符合勞基法與教育部規定,實習薪資20600 元,實習滿1年調整為21600元,優於勞基法規定18800元。
宏達電指出,在台灣確確實實地紮根,自成立以來,一直將員工視為公司的重要資產,並致力於提供一個公平且有效率的環境讓員工發揮所長。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雇用上萬名員工、提供多元化的在地就業機會,為台灣培育優秀人才。
宏達電表示,建教合作學生實習方案,旨在使建教生得於在學期間進入公司學習職業技能,以培養其就業能力。該方案的人力規劃及所有執行計畫皆由教育部核准並與學校合作,秉持以完善建教生方案提供建教學生實習與培育為宗旨,以作為未來儲備人力長期規劃。
宏達電針對建教方案說明指出,在教育訓練上,針對建教生的補充教育訓練上課時數,以近兩年為例,累計上課時數達178小時,都超過教育部所規定的時數108小時。課程內容由宏達電和合作學校的專任老師共同討論與設計課程,以期學生在公司能因此實習理論與實務並重。
宏達電說,課程內容包括崗位實習 (學習實務操作)及 補充教育訓練 (補充實務外之專業技術理論),在實習環境部分,設有專業實驗室及補教教室,由工程師親自指導、教學。除提供建教生實習薪資、勞健及團體保險、伙食、住宿、年假、圖書禮券、學校與公司的交通往返並提供健身房及辦理運動季等活動,讓學生除實習外也享有健全完整而健康的實習環境與發展。
宏達電強調,公司每年都與教育部合作進行固定的評鑑及訪視,並依法呈報主管機關─縣政府勞動人力資源局,一切都符合政府法令。同時享有與一般同仁勞健團保,以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發展環境。此方案更與學校、駐廠老師、學生及公司建立長期的互動網絡,對於學生、學校及公司都具有正面的意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