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影帶看不出打頭 法官改判普通傷害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20426/120099

2012年04月26日13:08  
Makiyo毆傷運將案今天宣判,台北地院不認定被告涉及重傷害未遂罪,改依普通傷害罪,判友寄1年、緩刑4年;Makiyo判10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均保護管束,得按月向觀護人報到,仍無法出境。法官會將重傷害未遂罪改為普通傷害罪,除認為林余駿身體並未嚴重損敗,還考量打人影帶中無法確定攻擊部位,且未拿工具攻擊等原因。

法官指出,依病歷來看,林余駿傷勢為頭皮擦傷、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腦震盪、左胸骨膜斷裂、胸部挫傷,並無外傳肋骨斷裂、牙齒被打斷等傷勢,也沒有肢體、視覺、聽覺、語言、味覺或嗅覺損敗或嚴重減損的情形。

錄影畫面也無法證明被告攻擊運將確切部位,以及被告是否直接攻擊運將頭胸,且被告沒拿器具,屬普通傷害,但法官也斥被告一開始企圖掩蓋真相,考量最後坦承犯行,並以300萬元和解,因此均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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