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

男子謊稱能改運 性侵、猥褻2男大生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010165.shtml

【聯合報╱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
2012.04.06 02:21 am

有詐欺前科的神棍蔡汯傑以「作法改運」為由,對兩名男大生騙財劫色,士林地院認為蔡假借作法改運,對兩人下藥及性侵、猥褻,5日依詐欺、強制性交及猥褻罪判刑11年,全案可上訴。

法官調查,蔡汯傑(26歲)自稱懂法術,在2008年7月11日向一名男大生謊稱身後有「冤親債主」,須施法消除業障,當晚誘使他到某飯店作法,讓男大生服用具安眠效果的精神神經安定劑,再趁其昏睡用手指插入肛門性侵。

該名男大生深信蔡的法力,事後介紹一名他愛慕的男同學給蔡作法。蔡用相同手法,約該名男同學到高雄施法,要求他先拖外衣、外褲才能進入夢中作法,依指示服下的相同藥物,蔡趁其昏睡撫摸其性器。

同年9月,兩名男大生在網路上看到蔡涉嫌以宗教名義詐財,驚覺受騙後,向士林地檢控告蔡涉嫌詐欺、妨害性自主。被害人說,蔡表示會法術、養小鬼,擔心他不悅而拒絕作法,可能會有不利,才沒表態與蔡斷絕來往。

蔡則否認犯行,自承以陰陽水、寫咒語方式在兩人身上過運,事後僅收下「過運費」,認為男大生是不滿其過運方式才提告。

法官查出,蔡自稱過運過程有告知對方會觸碰到生殖器,但兩名男大生供稱蔡未曾事先說過,在未經同意下遭侵犯;被摸性器的男大生也在案發後打電話給蔡,表示性器被摸很尷尬。

此外,蔡與男大生的通話、簡訊中均自稱可「施法」、「作法事」等,他更自製名片,誆稱有廟宇和服務處,用宗教名義行騙。

法官認為若遭性侵,應立即表示不滿或提告,但兩名男大生因懼怕遭蔡施法,喪失改運機會,儀式後才願和蔡往來,兩人供詞可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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