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18刀只1刀致命」 凶手逃過死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938667.shtml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市報導】
2012.03.04 02:35 am

男子靳竹生與周宗輝蒙面闖入嘉義市楊宗翰開設的機車行,當著楊妻女面前把楊亂刀刺死,逃亡九年後,因靳在現場牆上留下一滴血破案,嘉義地院昨判處靳無期徒刑,周因潛逃大陸被通緝。

楊宗翰遇害時新婚不到三個月,案發後,妻子帶著三月大的女兒,搬離傷心地。警方前年查出靳竹生涉案時,她曾說「丈夫終於可以瞑目了,希望法官判歹徒死刑。」昨天靳被判無期,記者連絡不上她,無法得知她的意見。

不過法官在判決書,花了相當篇幅說明,未將靳竹生判處死的原因。法官指出,六十歲的靳竹生雖砍刺被害人十八刀,但僅一刀傷在致命部位,顯見最初並無致被害人於死的想法。

靳強盜殺人固然惡性重大,但現在刑罰的目的,不只滿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報應觀念,尤重教育功能,立法者未將強盜殺人法定刑定為唯一死刑,而是死刑與無期徒刑,目的就在賦予審判者就個案情狀審酌。

靳竹生剝奪被害人生命,對家屬造成巨大精神創傷,危害重大,但他犯後坦承犯行,深知悔悟,未達泯滅天良,須剝奪生命權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靳竹生與周宗輝十七年前,在台南監獄服刑認識,周宗輝與楊宗翰有糾紛。十一年前的婦幼節,周找靳到住處商討教訓楊,隔天凌晨,靳蒙面持刀侵入楊的機車行,連刺楊十八刀致死,再逼楊妻交出財物。

靳竹生行凶過程中被抓傷,警方在命案現場牆上,採集到他留下的一滴血,前年靳竹生在北市搶劫銀樓,逃跑時發生車禍被收押,警方將他血液送刑事局比對DNA資料庫,確認與楊宗翰命案凶手符合,命案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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