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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01月30日
Q:當初怎會想到酒店上班?
A:從前我在進出口公司做內勤,23歲因欠了80萬卡債,工作又剛好丟了,有姊妹淘說做小姐很好賺,心想兼做幾個月救急,就跟她們一起到制服店上班。雖然月入10幾萬,敢脫敢玩每月進帳甚至超過20萬,但我實在受不了脫衣陪酒,做不到1周就不幹了;後來酒店幹部介紹我轉去便服店做,雖然也是應酬男客,但比較講求交際手腕,不必光靠出賣皮肉。
不過便服店競爭大,小姐為當紅牌鉤心鬥角,店家對外形要求也高,小姐27、8歲就算老了,到35歲沒客人看上眼,只能逐漸被淘汰,有些小姐冷板凳坐久為衝業績還跟客人做S,當時我只做陪酒和純出場,檯費收入很可觀,不到1年就把債還掉。
Q:為什麼不轉回正行?
A:都怪自己愛亂花,還債後,我手邊剩30萬,以為能回到正常生活,還找了一份貿易公司的總務,但工作很辛苦,常加班到凌晨,老闆、同事又難相處,為了減壓,我放假就到百貨公司血拼發洩,一下子就花光30萬,還欠120萬卡債,當時月薪才2萬3,扣掉食衣住行所剩無幾,我又辭掉工作跑去酒店上班,嘗到甜頭就改不了。
花了2年時間,處理掉卡債,我又想找回正當工作,但大部分薪水才2萬出頭,上班幾乎都超過10小時,跟酒店做1晚能賺上萬塊相比,實在沒辦法適應,所以我都只做一下子,短短半年就換了6、7份工作。那陣子白天做正職,晚上還偶爾到酒店兼差,後來覺得給人請,不如自己做老闆,乾脆只到酒店上班,打算存一筆資金開服飾店,可惜生意做不起來,又欠一屁股債。
掉深淵已回不了頭
每次缺錢我都想回酒店上班,雖然提醒自己債還清就走,但已習慣這種高收入工作,彷彿掉進無底深淵,再也脫離不了。到了36歲我無法在便服店上班,下定決心不再幹這行,想找份白天工作,可是做了8年酒店小姐,跟職場脫節,又無法跟年輕人競爭,只好回老本行。
後來朋友介紹到Piano Bar上班,同樣是陪客人喝酒但收入不像酒店這麼好,每月只賺5、6萬,還要打電話求客人來捧場。這行的女人愈老愈不值錢,我42歲了,條件愈來愈差,還不知能做多久,幸運的話釣到有錢人就不用再下海,但恐怕很難,眼看很多人處境跟我差不多,缺錢又下海,從年輕做到老,甚至到5、60歲還拋頭露面,最後淪落到阿公店、卡拉OK討生活。在燈紅酒綠的八大行業打滾將近20年,賺得多花得也多,現在身邊沒存款,還把青春都浪費,已回不了頭了。
特約記者黃惜時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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