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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06月10日 【黃哲民╱新北報導】新北市二十歲男子胡員溢今年春節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三名未滿十四歲少女,當晚就帶三人回家玩4P性愛遊戲,隔幾天又分批邀約少女3P性交,其中一女被父母察覺荒唐行徑,為求掩飾,謊稱被胡性侵。胡拿雙方互傳簡訊自保,指少女自稱「我們是欠幹的女生」,雖免去強制性交罪名,昨仍被起訴六次與幼女性交罪嫌,若成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進屋各自脫光光
板橋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胡員溢今年二月九日農曆正月初七,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綽號「草莓」的十三歲少女,再由「草莓」介紹十二歲的「小樂」與十三歲的「小Q」。胡試探詢問三女要不要嘗試多P性愛,三女居然一起答應,當晚十時許相偕到新北市板橋區胡男住處,進屋就各自脫光光。
男出示簡訊自保
胡男和少女大玩口交與性交,盡興後還送少女到板橋火車站搭車回家,幾天後感覺意猶未盡,私下約「草莓」和「小Q」到家裡玩一次3P,二月中再單獨約「小樂」做愛。
不過「草莓」因晚歸被父母察覺脫序行為並責備,於是謊稱去胡家喝了飲料,可能被下藥性侵得逞。
胡男出庭喊冤未強迫,也知道少女年齡。胡還拿傳給「草莓」的簡訊,佐證詢問「見面愛愛妳也不怕囉」,草莓回傳「不怕」,還自稱「我們是欠幹的女生」。另兩名少女證稱在胡家喝完飲料感到熱熱的,但意識與行動自如,也自願和胡上床。
檢方認為,若「草莓」真被性侵,理應趕緊報警驗傷,至少也應設法躲避胡,怎會和「小Q」二度赴約與胡玩3P,據此未起訴胡可處七年以上重刑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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