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性侵小姨 姊仍非「狼」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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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姊夫迷姦得逞 專家嘆:盲目的愛情
2011年 03月24日 【張君豪╱新北報導】準姊夫性侵小姨子,姊姊仍堅持要嫁「狼」!新北市一名房仲員日前約女友妹妹單獨談心,卻趁機在飲料中下「催情藥丸」將她迷昏性侵,男子到案後坦承下藥「試藥效」,卻否認性侵,警方訊後將他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但姊姊仍堅信男友清白,執意要嫁給他,令家人無法諒解,專家大嘆:「真是盲目的愛情!」

警方調查,王姓嫌犯(三十一歲)與女友愛情長跑十餘年,兩人並在土城區同居三年,許諾今年要步上紅毯,不料,他卻疑以俗稱「藍精靈」的催情藥丸,迷姦女友妹妹曉莉(化名,二十四歲),儘管家人得知王嫌「親人變狼人」,要求姊姊與王嫌分手,但姊姊卻執迷不悟,除繼續與王嫌同居,並對警方說:「我相信他,就算家人不諒解,我非他不嫁!」

女甦醒驚見共枕眠
警方表示,上月中旬,王嫌趁女友回家看父母,打電話約曉莉聊天,曉莉不疑至準姊夫住處,王嫌卻趁機將藍精靈摻入曉莉的飲料中,曉莉喝下後失去知覺,隔天醒來時,發現自己竟然衣衫不整與準姊夫同床共枕,且頭痛、下體劇烈疼痛,憤而至醫院驗傷並報警。
警方根據驗傷單及曉莉體內血液,驗出類似重度安眠藥等藥物反應,曾登門約談王嫌,他都避重就輕,僅坦承曾透過網路商店購買號稱有催情效果的藍精靈藥丸及「持久液」,卻交代不清藥品下落,也拒絕至警局配合調查,上周王嫌才在律師陪同下應訊。


身材矮胖能言善道
警方說,王嫌供稱買藍精靈是要讓女友使用、增加情趣,但女友卻稱不知道他買禁藥,也沒有使用過,隨後王嫌才坦承對女友妹妹下藥,他辯稱:「只是為了好玩,要試試看藥有沒有效!」否認性侵,但因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訊後仍以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送辦。
警方表示,王嫌身材矮胖、皮膚黝黑,樣貌雖不出眾,卻能言善道,他與女友共築愛巢後,王嫌負責賺錢,女友則操持家務,近來他更介紹女友妹妹至其房仲公司上班,並常帶她蹺班回家三人一同用餐,取得姊妹倆信任,未料竟另有居心。

家屬應助看清為人
對此,兩性專家吳娟瑜大嘆:「真是盲目的愛情!」分析姊姊疑在情感上過於依賴,導致不分是非對錯,甚至替男友找藉口除罪,建議家人先不要馬上否認其決定,以免得到反效果,要冷靜、陪伴並引導她,尋找專業輔導,讓她重新評估自己的決定,認清對方為人,幫她做出對的選擇。
律師劉昌崙指出,嫌犯下藥迷姦被害人若屬實,觸犯《刑法》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嫌,最重恐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其持有管制藥品「藍精靈」部分,若經調查確認為二級毒品,還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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