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92395/IssueID/20101123/SecID/102
郭姓男子98年10月間,帶著摻含FM2成分的啤酒前往心儀女同事家中,被害人飲酒後昏睡,郭男脫下女同事內褲舔吻,並以手指逗弄被害人下體,3個多小時後女子醒來,發現身上未穿內褲,質問下郭男坦承下藥。
女子報案後,尿液驗出具FM2代謝物陽性反應,下體則無撕裂傷,檢警採驗2人檢體及衣褲送驗,在女子內褲驗出與被告同型的Y染色體,一審合議庭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郭男4年。但檢方認為,郭男曾在事後傳簡訊,問女子「若是有了怎麼辦?」顯示郭男曾對女子性侵害,因而向法官求刑8年,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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