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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05月12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五十三歲魏姓男子暗戀喪夫的七十歲親阿姨,去年魏男酒後竟到阿姨家「性侵告白」強脫她褲子求愛,遭怒斥:「我是你阿姨!」魏回嘴:「什麼阿姨,我愛妳十幾年了!」經阿姨抵抗喝斥,魏終於罷手,在神明廳向神明、姨丈牌位下跪認錯。板橋地院昨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一年八月,但予緩刑五年。
日前開庭時,阿姨表明不追究外甥犯行。她身材保持很好,看似年僅五十多歲,風韻猶存。魏男則頭髮凌亂斑白,他否認欲性侵,辯稱當時只是坐在沙發上拉著阿姨的手說:「我愛妳十幾年了。」記者昨無法聯繫雙方,法院也未調查雙方過去有無男女情愫。
趁酒意索吻遭拒
判決指出,去年二月一日晚兩家餐聚時,魏男喝了許多酒,散會又去阿姨家,乘著酒意進門就欲吻阿姨遭拒,他推阿姨胸部致她跌坐客廳沙發,壓在她身上強脫褲子。
阿姨驚喊:「我是你阿姨,你怎麼可以這樣!」魏男回嘴:「什麼阿姨,我愛妳十幾年了!」硬是脫掉阿姨長褲,再脫掉自己長褲,又拉扯阿姨塑身內衣,阿姨反抗推開魏男雙手怒斥:「神明在這裡,你姨丈(指牌位)也在這裡!」魏男居然說:「那不然去房間!」
向姨丈牌位下跪
魏男不理阿姨怒斥,繼續想解開她的塑身內衣鈕釦,但酒醉無法解開,阿姨再次令他向神明、姨丈牌位下跪認錯,魏男此時才驚覺自己獸行天理不容,沮喪地在神明廳下跪,向神明、姨丈牌位認錯。稍後阿姨的兒子回家,她令兒子把魏男帶走,隨後報案。
檢方偵辦後將魏男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但法院認定他強脫衣褲意在性侵,改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但考量阿姨願給魏男機會、不追究,且魏男無前科,事後從未再騷擾阿姨,才給予緩刑。
三親等不得結婚
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成令方說,對長、晚輩有愛戀情結應理智解決,必須說明白和尊重對方意願,若無回應就應鬆手,且台灣社會注重倫常,就算雙方願意在一起也往往悲劇收場。律師高涌誠則指出,《民法》規定直系血親,以及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都不得結婚。魏男與阿姨屬旁系血親三親等,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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