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96463/IssueID/20110108
本名蒲鳳屏的酒國名花段玉,因不滿旗下四大金釵之一的駱守真與酒客交往,擔心影響業績,雙方因此鬧翻。駱女前年8月在北市林森北路找段玉談此事,沒想到段玉竟以手指猛插駱女雙眼還敲頭,導致駱女眼角膜與臉部擦傷,台北地院日前判段玉須賠駱女6萬元。駱女表示,段玉曾嗆她「我絕對要拆散你們,死也不會讓你們在一起!」據傳段玉早在18歲時就到台北知名酒店「花中花」當公主,曾有人問她怎麼對付男人,段玉說:「妳愈不理他,他愈把妳當成寶貝。」 她手下最多有過上百名小姐,幹部花名常取自金庸小說人物,其中「周芷若」、「木婉清」、「郭襄」、「駱冰」號稱旗下4大金釵,而「駱冰」就是駱守真。
2008年8月22日晚上,駱守真因與客人交往引發段玉不滿,駱女為了找段玉談此事,當天到跑到台北市林森北路,結果在榮城酒店前遇到段玉剛好進到一部藍色跑車內準備開車,駱女一時氣憤用腳踹車門,見段玉不理,又趁機鑽進右前座,問她:「妳如何才能放過我?」
沒想到段玉立刻以「雙龍搶珠」的手法,指插駱女眼睛部位,還對駱女摑掌、敲頭,隨後段玉拋下駱女開車離去。駱女因眼角膜與臉部擦傷,驗傷後主張視力受損,對段玉提告傷害罪並求償90多萬元。刑事部分,段玉先前已被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出庭囂張嗆記者
民事部分開庭審理時,段玉否認毆打駱守真,強調駱女鑽到她的車內拉扯她,她基於自衛才推駱女到車外,沒有毆傷駱女,且駱女視力減弱與這起事件無關,即使要賠償,也可用駱女積欠她的187萬元來扣減抵銷。
但台北地院認定駱守真當時並未攻擊段玉,所以段玉打傷駱女不算自衛,但審酌駱女傷勢其實不重,且未能舉證視力減弱與這次衝突有因果關係,加上健保已支付受傷的醫療開銷,判段玉只要賠駱女6萬元精神慰撫金。
段玉在酒駕毆警案後,陸續因毆打女傭等糾紛受到媒體關注,但她面對媒體頗為強勢,曾在法院出庭時拿手機和記者互拍並嗆「你給我小心一點!」另據傳段玉早在18歲時就到台北知名酒店「花中花」當公主,曾有人問她怎麼對付男人,段玉說:「妳愈不理他,他愈把妳當成寶貝。」
段玉小檔案
本名:蒲鳳屏
年齡:42歲
婚姻:未婚
職業:酒店業績幹部
嗜好:看金庸小說,花名取自《天龍八部》主角「段譽」
段玉爭議事件
◎2005/04:酒後駕車不服取締,辱罵並掌摑警察。
◎2006/11:不滿被指安排金管會前委員林忠正喝花酒,控告張雅琴等16名主播、記者誹謗,但不起訴。
◎2008/04:為爭執鐘點費,和姪女聯手毆傷女傭。
◎2009/11:傳出要投資李進良上海診所8000萬元,但雙方未證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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