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日做12小時 3家科技業員工操到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1/2/2l79j.html

更新日期:2011/01/21 09:45 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高科技電子業工時超長、休假不正常,員工經常被操到爆肝。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從去年第四季突檢30家電子製造業,進行勞動專案檢查,結果共有9家單位違法,包括華碩、和碩等知名企業,已處以6000元至12萬元罰鍰。

市府勞工局發現,有3家高科技企業超時延長工作,勞工一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一月超過46小時;另還有未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公告受理勞工申訴管道等情事。

勞工局表示,依規定對違法者可連續處罰;九家違法企業將不定期複檢,直至情況改善為止。

市府勞工局長陳業鑫強調,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所有工作者,均適用勞基法規定,沒有所謂的「責任制」,必須依照勞基法上關於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規定辦理。

勞工局也認為,這次共有70%的企業通過檢查,代表勞基法在適用上沒有困難。

勞工局表示,企業若因業務等因素需延長工時,須與勞工溝通,平時也須定期召開勞資會議,選出勞資代表討論協調。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黃文鐘表示,為了預防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濫用責任制概念,合理化內部違法工時、休假的人事管理制度,北市每年進行一至四次的勞動專案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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