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丈夫在外島服役 少婦與國三男上床

http://www.nownews.com/2010/12/17/138-2674250.htm#ixzz18U75qX53




屏東地方法院庭長潘正屏表示,29歲婦人被判刑一年兩個月。

不倫之戀,少年表示「等長大要找她」。

29歲的蔡姓女子由於丈夫在外島服役,在寂寞難耐的情況下,竟與小她10多歲的侯姓國中生不倫,東窗事發後,因2人發生關係時男方未滿14歲,蔡女被判刑1年2個月;不過,當事國中生對這段戀情難以忘懷,甚至強調長大後若有機會,「我還是會去找她。」

侯姓國中生的父親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雖可易科罰金,但他沒錢繳納,決定入監執行;去年9月入監前夕,他邀集親友舉行入監惜別會,當時蔡女也受邀參加。結果侯姓國中生與蔡女看對眼,2人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進而發生關係。

後來蔡女與侯姓少年經常出雙入對,並多次在侯家、賓館親熱,少年的阿姨看不下去,寫信給侯父,侯父又寫信告知蔡女丈夫,請他約束太太的行為。蔡女丈夫得知後,憤而控告妻子妨害家庭,但並未對少年提告。

由於少年當時未滿14歲,檢方依與幼童姦淫罪將蔡女起訴。法院審理時,侯姓少年一直替蔡女求情,「是我誘惑她」;法官審酌蔡女獨守閨房,思慮及自制力較差,輕判1年2個月,可易科罰金。

蔡女在審理期間,因無法承受各方壓力,已搬離傷心地;侯姓國中生則對這段姐弟戀難以忘懷,「兩情相悅有錯嗎?」他表示蔡女很照顧他,讓他很有安全感,「一見鍾情的感覺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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