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人間異語:惡劣的家境從沒打倒我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33511/IssueID/20120218

2012年 02月18日
Q:為什麼從40歲就開始投入志工行列?
A:民國38年我跟著父親撤退來台。爸是軍人,媽在北投紡織廠剪線頭,家庭環境不好。

爸好賭,輸錢就回來毆打我,有時用憲兵腰帶K,常打到我不敢回家。爸還不出錢,就躲起來,等鋒頭一過,他又賭。爸曾想把我賣到妓女戶,當時北投老鴇拿現金要來我家帶我,被媽看到,拿菜刀追出來,阻止交易。媽也曾因為受不了爸,想帶我到淡水河投海。媽騙我,說要帶我去一個地方,有糖、有餅乾,我好高興,但看媽臉色不對勁,我問「那為什麼不帶弟妹們?」這句話把媽打醒,才又拉著我回家。

唱歌賺錢還父賭債
媽跟我要養弟妹,我做工,幫天主教堂清洗神父聖袍,養雞挖雞屎賣,我卻不覺得苦,只要爸不要打我就好。到我18歲,爸玩牌九把房子也給賭掉,媽才跟他離婚,但他終究是我爸,債還是我在還。碰巧妹妹罹尿毒症、肺積水,差點沒命,沒錢付醫藥費,最後靠募款6千多塊才順利出院,我當下立心願,將來賺錢一定要幫助更多窮人。所以我40歲第一份志工選在醫院,純粹想報答,幫忙困苦人家。

Q:惡質的家庭環境,反而沒讓你怨。為什麼?
A:踏入歌壇前,我連肚子都吃不飽,哪有時間怨恨?我一心只想著賺錢。難過時,我就到北投草原唱歌給牛、白鷺鷥聽。在學校,我會唱歌跟同學換飯、換冰吃。我學會苦中作樂。我19歲一邊教幼稚園,月薪300塊,一邊在警廣唱live,但還是無法改善家裡生活,所以哪有歌唱比賽,我就去參加,我知道唱歌能賺錢。而我爸還是繼續欠錢,甚至到我結婚後,我都在幫他還債。我想人若一直把恨擺心裡,就面目可憎,不會快樂。只有原諒才會真正找到快樂。我唯一感激是爸當初把我從大陸帶過來,就這樣支撐著我跟他的關係。

Q:現在還唱歌嗎?
A:群星會、歌廳的年代過去後,我轉換跑道。做公益還是我的最愛,這種小小的付出,讓我心裡收穫非常多。做志工很簡單,我回想自己一路走來,多少人給我機會,這些全是我的恩人。所以,只要我能做,我就希望報答給更多人。另方面,我也想延續我母親的遺願,她曾告訴我,當我有機會坐下來喘口氣時,千萬別忘記那些辛苦的人。
4年前,一位中國媽媽找我教唱,教著教著,她又找了更多5、60歲的媽媽來唱。我發現愛唱歌的銀髮族很多,我就跟她們說,我們以唱歌為輔,公益為主組個團。現在,我帶著這群銀髮族媽媽,每天快樂地唱歌,做公益。我們立志要當一群皺紋愈多,笑容就愈多的老太婆。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