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宏達電7項違法 有員工連做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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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02月28日
國內科技業盛行「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勞委會把科技業當掃A專案檢查重點產業,結果發現多家科技大廠超時工作嚴重。台灣女首富王雪紅經營的龍頭大廠宏達電被「掃」到七件違法,是科技業違法最嚴重的廠商,勞檢員甚至發現該公司有勞工連續上班十六天都沒休假。

科技業多超時加班
勞委會去年推動掃A專案期間,一度遭科技大老向總統馬英九告狀說「勞委會把企業當提款機」,檢查結果科技業違法件數在所有產業中雖非「名列前茅」,但違法情節仍很嚴重。勞檢機構檢查發現,宏達電違法七件最多,包括有員工連續上班十六天,也有人每月加班逾八十小時,遠高於法定四十六小時上限。其次介面光電違法六件;友達光電、上銀科技、佳勝科技各五件,違法項目幾乎都是超時加班、未備置勞工出勤紀錄、未依法給加班費。

「老闆不在乎被罰」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祕書長林名哲說,科技業長期以責任制規避《勞基法》,要求勞工超時工作又不給加班費,勞檢一、兩次根本不夠。
在科技業擔任工程師六年的洪先生說:「這份工作就是拿命換薪水,老闆根本不在乎被罰,也不在乎勞工爆了幾個肝。」
宏達電表示,還要了解狀況才能回應,不過公司很重視這問題。介面光電表示,當時因訂單多、生產線太緊,才會違法,都已改善;上銀科技和友達光電都強調違法是偶發事件,已改善。佳勝科技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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