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用屎煉黃金! 男子家燒掉、還要坐牢

http://www.nownews.com/2011/10/25/334-2752096.htm

王亭云
2011年10月25日 19:44

北愛爾蘭1男子,突發奇想拿自己的屎煉黃金,結果自己的住家燒掉了。
.記者王亭云/綜合報導

國際金價居高不下,近日北愛爾蘭竟有名男子,不用金屬煉金,而是把自己排出的「黃金」與肥料等物質混合放入加熱器,肖想得到金光閃閃的黃金;結果,他不僅把自己的住所燒掉了,還因此必須入獄服刑3月。


不知道是急需要錢,或者是想黃金想瘋了,北愛爾蘭一男子保羅(Paul Moran)不依「正軌」煉金,突發奇想把排泄物拿來煉金,他把自己的「黃金」與肥料混合,再加上其他物質,一起倒入加熱器裡。

這樣瘋狂的舉動,並沒有讓保羅成功看到金光閃閃的黃金,反而是居住的公寓燒掉了,倚賴勞消防隊員搶救才結束這場鬧劇;誇張的是,律師竟告訴法官說,「保羅擁有異於常人的聰明才能」,但法官仍判決保羅入獄服刑3月。

印度120歲人瑞娶60歲寡婦為妻

http://tw.news.yahoo.com/%E5%8D%B0%E5%BA%A6120%E6%AD%B2%E4%BA%BA%E7%91%9E%E5%A8%B660%E6%AD%B2%E5%AF%A1%E5%A9%A6%E7%82%BA%E5%A6%BB-090551240.html

中廣 – 2011年10月26日 下午9:14

印度一名一百二十歲人瑞級的男子,最近第二次結婚。

「印度時報」報導,這名男子叫「諾爾」,住在印度「阿薩姆省」鄉下,已經一百二十歲,他有兩個兒子,四個孫女子。「諾爾」的太太六年前過世後,他希望再娶一個太太照顧他,但很少女人願意嫁給一位一百二十歲的男人。家人經過努力,終於找到一個六十歲婦女,願意跟「諾爾」結婚。

這個星期天,「諾爾」跟新娘「碧碧」結婚,五百多名親友出席婚禮。「碧碧」是寡婦,但沒有孩子。

在婚禮上,「諾爾」的大兒子「烏丁」:感謝上帝,他們幫助爸爸找到新娘,現在他們有了新的媽媽,大家都很高興。

不敢反抗 日OL遭電車癡漢摸胸2小時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3/art_id/85718/IssueID/20111026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日本1名28歲的上班女子,上周六清晨6時許,搭乘JR京濱東北線列車回家,遇到色狼今井聰史襲胸。因車廂人少,被害人不敢呼救,隱忍了2個小時,直到終點站才大喊「停手」,把今井拉下車,請站務人員報警逮人。

目擊乘客表示,大家都看到今井伸出鹹豬手,但因為女子並未求救,大家以為2人是戀人,因此並未出面干涉。

先打卡或買早餐? 職災理賠大有別

http://tw.news.yahoo.com/先打卡或買早餐-職災理賠大有別-192200957.html

作者: 記者蔡容喬、曾雅玲╱連線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0月26日 上午11:52最近網路一則「打卡後不要買早餐」文章被大量轉寄,提醒上班族早餐趕在上班前買,萬一途中發生意外,可申請職業災害給付,但若打卡上班後買就不行。勞委會勞保局表示,上班前、下班後往返居所和就業場所必經途中發生事故,可核給職業災害,但打卡後外出處理私人事務,無法列入職災。

人力銀行近日公布「打卡痛苦指數調查」,近八成上班族坦言早上打卡後,會「偷廿分鐘」吃早餐、收發電子郵件。不過有篇網路文章敘述,一位朋友打完卡後,到公司對面買早餐,不料遭機車撞傷頭顱住院,但申請職災給付卻被駁回。

勞保局理由是未打卡前買早餐、送家人上班上學、買菜等,均屬途中例行事務,但打完卡後再去買早餐,因不是執行職務導致傷病,就不能算是職災。不少網友疑惑,明明是打卡後才算正式工作時間,怎麼反而打卡前出意外才能列入職災?

勞保局傷病給付小組指出,根據「勞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凡上班前、下班後往返居所和就業場所的必經路途中發生事故,才能核給職災,但須是「日常生活必須執行事項」。此外,午休時間及晚上加班、值班外出用餐,也是因工作所需,發生意外也算職災。所謂「日常生活必須執行事項」,還包括買菜、接送配偶與小孩、加油、至銀行領錢等。

不過,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若打卡後,經老闆允許買早餐,或由老闆指派「代表買早餐」卻出意外,就算職災。職災認定不以「打卡」為前提,打卡前若經老闆指派或授意事務,出了意外算職災;下了班若陪老闆應酬出意外、或喝酒胃潰瘍,都是職災。

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表示,若繞遠路買早餐出了意外,並非在上班必經途上,就難認定屬日常生活例行事務。

勞委會過去曾處理多起類似的職災認定爭議。曾有某男性員工藉上司要求上樓搬貨之便,偷爬上頂樓與對面工廠女員工打招呼而摔傷,被認定「私行為」,一毛職災給付或賠償金都拿不到。也有員工看公司警衛亭上方龍眼樹結實累累,上班時間爬上去採龍眼,卻失足摔死,照樣不賠償。傅還然分析,若經老闆指派「採下來給大家吃」,就屬「公行為」,可申請職災給付、雇主也應負賠償責任。

奇 男自摔致歉 30秒後猝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67264/IssueID/20111026

輾過頭還能站起身 交談時軟倒不治
2011年 10月26日 【蔡進男╱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男子日前騎乘機車時,突然往左傾斜至快車道「犁田」自摔,滑進行進間一輛轎車的車底,其頭部當場被後輪輾過後一動也不動,肇事駕駛嚇得報警,兩分鐘後他起身,向駕駛致歉說:「身體不舒服,不好意思。」三十秒後卻昏倒送醫不治,由於死因離奇,檢方明天將解剖釐清死因。

瞬間左偏滾進車底
警方調查,死者詹租舟(六十六歲)開設電器行、文具行,去年退休擔任社區巡守隊,上周四下午他騎車外出,經過基隆市中正、正豐街口時,突然摔車、滑進李姓男子(四十三歲)駕駛車輛的車底,當場被輾過頭部。
警方出示路口監視器畫面指出,詹男騎乘機車突往左偏,看似要左轉,至快車道時突然自摔;當時李男開車行經,見詹男滾進車底煞車不及,輾過頭戴安全帽的詹男,車輛才靜止,他嚇得下車呼叫詹男,但詹男沒反應,立即打電話報案。
李男說,他報案後詹男恢復意識,撿起安全帽坐在地上,他鬆口氣,問說:「你怎麼騎成這樣子!」詹男致歉:「身體不舒服,不好意思。」詹男起身與他交談約三十秒,突然又昏倒,剛趕抵警消將詹男送醫,經搶救仍不治。

車主挨告喊「倒楣」
詹男家屬說,詹男健康狀況良好,堅持對李男提告;李男無奈說,他當時沒喝酒、沒超速,也沒變換車道,詹男摔倒後滑進其車底,根本來不及反應,「我也是受害者,怎麼這麼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