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心酸...死魚嬸賣老命演活春宮 竟是為供女兒學電吉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現年46歲張姓婦人與鄰居20歲康姓男子合組「活春宮表演團」,在網路聊天室招攬客人付費觀看兩人做愛,遭警方依法送辦。張女偵訊時透露,離婚後她獨力撫養16歲的女兒,經濟負擔沉重,因此聽到康男「賣淫帝國」計畫時頗為心動,才會加入「共體時艱」,「什麼都漲!為了錢才一時傻了!」
台中市康姓男子在UT網路聊天室用「潭子女友1千3」、「台中累累」等代號,開價900元約網友到指定汽車旅館欣賞活春宮,但因其技術太差,不只網友常吐槽,連事業夥伴張婦都受不了,讓康男闖出另類「口碑」,引起警方注意。
經過多日查緝,11日康男等3嫌在豐原區一家汽車旅館表演時,當場被警方逮個正著,3嫌與男客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張婦向警方表示,她和前夫離婚十多年,獨自撫養有人際障礙的女兒,每月花上近萬元安排女兒學電吉他、長笛等才藝,但現在景氣不佳,她所經營的小吃攤每天還賺不到1千元,為了供應女兒快樂的生活,一時昏頭才會被康男創業計畫吸引,但實際開業後發現不如想像好賺,「我配合演出才拿500元,很不爽,乾脆在床上裝死魚。」
「靠表演賺錢,有什麼不對!」面對警方訊問,康男理直氣壯地反駁說,自己失業一年多,不想當靠爸族,自食其力有何不可?但附近街坊鄰居聽聞身高150多公分、50公斤的康男和體態豐腴的張婦兩人合演活春宮均感難以置信,「這麼乖的小孩、這麼好的媽媽,怎會幹這種傻事?」

放入陰莖再做CPR 美男和無意識鄰居性交稱「救她命」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13/222130.htm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我會把陰莖放進去,只是為了溫暖她、救她的命!」美國猶他州50歲男子凱力(Rodger William Kelly)發現女鄰居失去意識倒臥在公寓門口,便將她扛回自己房間,試著用身體替對方取暖;當警方抵達現場時,他也確實在進行CPR。
▼美國猶他州男子性侵女鄰居,堅稱「放入陰莖」是為了替她取暖,示意圖。(圖/取自網路)
凱力發現29歲的女鄰居躺在地上,立刻把她抱回自己床上「急救」;他擔心對方在外面躺太久,先是從旁邊抱住她,覺得效果有限後又把自己的生殖器放入她的體內,想藉著性行為喚回失去意識的女人
警方接獲通報得知有人昏倒了,很快趕到這間位於聖喬治地區(St. George)的公寓,一進門就看到凱力在為不省人事的女人做CPR。當她被送到醫院醒轉過來後,震驚地說,「我覺得好像被強暴了,為甚麼我身上穿著男人的衣服、內褲,骨盆和大腿還有瘀傷?
不過院方無法完成強暴相關檢驗,因為她在鎮定劑作用期間,陰道已經被洗乾淨了。目前凱力受到一級強暴罪指控,但他堅稱自己以前和被害人很親密,真的是為了救她才這樣做的。

被妻子剪掉陰莖沖進馬桶 丈夫微笑:我還是愛她!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10/220158.htm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6月7日晚上8點多,浙江省義烏市下著滂沱大雨,韓先生在睡夢中感到一陣前所未有的痛楚。他循著痛覺往下身看去,整個人驚醒!因為他的「小弟弟」失蹤了。
▲此句出自元好問《雁丘詞》(圖/翻攝《食神》畫面)
他忍著痛拿出手機,打電話報警並叫來叫護車。當地派出所員警童健華趕往現場,10多分鐘後,他在一棟民房二樓,看見臉色發白的韓先生。
童健華在房間找到凶器,一把長約20公分的剪刀,原本是受害者妻子幫孩子裁尿布的工具,非常鋒利,在深夜中還透著凜冽的冷光。而嫌犯正是韓先生的老婆,她帶著醫生進門,還說了句「我怕救護車找不到地方,出門接去了。」
隨車來的醫生查看了男子的傷勢,發現外露的陰莖幾乎全被剪掉。醫生問韓妻,「陰莖在哪?」她遲疑了一會,說「丟進抽水馬桶,沖掉了。」
韓先生失血過多出現休克狀況,「老二」恐怕是找不回來了,民警也來不及多問,眼前只能將「老大」送去醫院。
9日上午10點,在義烏市中心醫院住院部5樓泌尿外科病房裡,韓先生接受陸媒訪問受傷男子;旁邊,一名年輕女人抱著一個小孩。
「事情都過去了,我不怪我老婆,也不想告她。」男子開口的第一句話,讓採訪記者感受到一股真愛的暖流,他的臉上還帶著淡淡的微笑。
▲剪刀。(圖/維基百科)
韓先生躺在床上平靜地自我介紹,「我姓韓,安徽人,35歲;老婆姓張,比我小6歲。」
張女小時候,父母就離婚了,是外公外婆將其帶大的。她16歲時,韓先生在河北打工認識了她,覺得她可憐,就跟她說,「到我家去好了。」
韓先生說,「她同意了,去了我家,我媽喜歡她,就認她做乾女兒。後來,我們在家擺了酒席,兩個人就同居、結婚。現在,我們有兩個兒子,一個9歲,一個9個月。」
韓先生表示,5年前,夫妻倆一起到浙江打拼,在東陽一家針織廠上班,跟老婆感情不錯,就是小事經常吵吵鬧鬧。”
說到這裡,韓先生撩開衣服給記者看,上身紋著四個大字「愛老婆玲」,右手臂上是一個「玲」字,他說,這代表他對老婆的愛。
接著,韓先生又說了一件讓採訪記者傻眼的事情,「去年回家,因為小事,我們倆吵了幾句嘴,她說要喝農藥死掉,我就用菜刀把手指砍掉了,我想以此證明,我對她的誠懇,她16歲就跟了我,我寧願犧牲掉自己,也不想她想不開。」
那,為什麼張女要剪掉老公的生殖器,難道她不想再「使用」嗎?
她說,自己是個淺眠的人,睡前有喝牛奶的習慣,會放幾片安眠藥助眠,那天喝了一點,就放在床頭,「後來,我老公拿過去喝了。他喝了大半瓶,很快睡著了。8點左右,我翻手機玩,聽到以前吵架時的錄音,那會,他說要跟我離婚。」
張女突然想到,在老家隔壁有個小孩,六、七歲大,繼母老是打他,讓他餓肚子,只要那孩子拿個饅頭吃,就被一陣毒打。
她想到,假如老公要是跟她離婚,自己生的兩個兒子,肯定會被後母虐待。
想著想著,張女心就很煩,火也衝上來,很難受,突然有了一個念頭,「不如把老公那東西割掉,他就不會再去找人結婚,自己兩個兒子也能過得好,我就去拿了剪刀。後來,看到老公下面流了好多血,擔心他會死,又很後悔,打了120。」
義烏市中心醫院負責治療的李醫生說,病人陰莖外露部分,幾乎全被剪了,只好先做陰莖清創尿道成形手術,「以後,病人小便得蹲著,站起來會打濕褲子。」
李醫生微笑地說,「他跟你們說,他能接受,其實,他病情穩定後,情緒很激動,一直問醫生怎麼辦,以後會怎麼樣?」他補充陰莖被切後,在6到8小時內,還是可以做斷端吻合手術的;陰莖裡有3根血管,只要保證一根血管連接成功,生存的幾率就很大,也不會對生活造成多大影響,可正常小便,也可過夫妻生活。
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孫茂庭說,張女剪掉老公陰莖,有幾個因素,一是性格因素,二是成長和現實環境的誘發因素。父母離異,隔壁鄰居後母虐待孩子,這些情況都會給她帶來一種不愉快的情感體驗,覺得不幸福的婚姻會影響孩子的健康幸福成長。
她潛意識認為,自己和隔壁的孩子,都是這類型的受害者。小時候的經歷,會植入她的潛意識。
當她和老公爭吵,談到離婚問題,她把自己的孩子想像成受害者,在這種恐懼下,她懷疑丈夫出軌,急於挽回婚姻,加上性格缺陷,多種因素促發了這種非常人的舉動。
考慮到小孩未滿周歲,張女目前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監視居住。浙中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善說,像韓先生這樣的傷情基本可以確認重傷。
按照中國大陸《刑法》,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心酸...死魚嬸賣老命演活春宮 竟是為供女兒學電吉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現年46歲張姓婦人與鄰居20歲康姓男子合組「活春宮表演團」,在網路聊天室招攬客人付費觀看兩人做愛,遭警方依法送辦。張女偵訊時透露,離婚後她獨力撫養16歲的女兒,經濟負擔沉重,因此聽到康男「賣淫帝國」計畫時頗為心動,才會加入「共體時艱」,「什麼都漲!為了錢才一時傻了!」
台中市康姓男子在UT網路聊天室用「潭子女友1千3」、「台中累累」等代號,開價900元約網友到指定汽車旅館欣賞活春宮,但因其技術太差,不只網友常吐槽,連事業夥伴張婦都受不了,讓康男闖出另類「口碑」,引起警方注意。(圖左/翻攝《壹週刊》)
經過多日查緝,11日康男等3嫌在豐原區一家汽車旅館表演時,當場被警方逮個正著,3嫌與男客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張婦向警方表示,她和前夫離婚十多年,獨自撫養有人際障礙的女兒,每月花上近萬元安排女兒學電吉他、長笛等才藝,但現在景氣不佳,她所經營的小吃攤每天還賺不到1千元,為了供應女兒快樂的生活,一時昏頭才會被康男創業計畫吸引,但實際開業後發現不如想像好賺,「我配合演出才拿500元,很不爽,乾脆在床上裝死魚。」
「靠表演賺錢,有什麼不對!」面對警方訊問,康男理直氣壯地反駁說,自己失業一年多,不想當靠爸族,自食其力有何不可?但附近街坊鄰居聽聞身高150多公分、50公斤的康男和體態豐腴的張婦兩人合演活春宮均感難以置信,「這麼乖的小孩、這麼好的媽媽,怎會幹這種傻事?」

20歲無業男 竟演活春宮撈錢

http://sharpdaily.tw/news/article/headline/20130613/35082106/

稱不想當靠爸族 找「阿姨」配合嘿咻

蕭夙眉.報導
台中市一名20歲的康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貼文「現場看我幹女生1千」、「20歲醜女7百、肉女1千3、看表演9百」,招攬客人付費看他上演活春宮,前女友、女網友,甚至足以當他媽媽的46歲阿姨都配合嘿咻賺錢,警昨逮到3人,搖頭斥責:「天下都亂了!」

警方調查,康嫌、戴女、張婦以及一名嫖客昨至汽車旅館,先由46歲、體重近80公斤的張婦,與身高不到160公分、體重不足50公斤的康嫌演出活春宮,刺激同行嫖客性慾高漲,同時間與戴女完成性交易。 

「活春宮三人組」主嫌康男和戴女相差18歲、和張婦相差26歲,3人共通點都是缺錢,因此當康男提議老少配「同床演出」時,3人一拍即合。
康嫌不諱言,已近2年沒工作,不想當「靠爸族」才下海。每次性交易3千元抽500元,2500元給戴女,觀賞費8百元抽3百,給張女5百元,半年來成功交易約15次,也才賺1萬餘元。 

微笑單車不能騎太遠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3061300421.html

  • 2013-06-13 01:42
  •  
  • 中國時報
  •  
  • 【王靖之】
 有個人騎台北公共自行車「微笑單車」(U-bike)上了公路最高點,武嶺,三二七五公尺。(見圖,摘自臉書)
 有個人騎台北公共自行車「微笑單車」(U-bike)上了公路最高點,武嶺,三二七五公尺。(見圖,摘自臉書)

     有個人騎台北公共自行車「微笑單車」(U-bike)上了公路最高點,武嶺,三二七五公尺。(見圖,摘自臉書)
     很多人說他會騎壞車子,是破壞公共財,沒公德心。台北市交通局說要求償、停權,還要訂一些規則來防止這種行為,但市長郝龍斌又說,這證明了公行車「耐操有凍頭」。
     但這人有何錯嗎?讓我們來算個帳吧。
     這腳踏車值三千元,他騎了兩百五十公里,付了租金八百一十元,超過成本的四分之一。怎麼算,都是台北市划得來。這次大概是U-bike收到的最大一筆租金。很多人是騎了比他遠,一毛錢沒花,只要每次都在三十分鐘以內。
     說車會騎壞?如何判定,賠多少?又怎麼抓?他把車還了,別人續租,那帳記在誰頭上?
     停權?他另外申請一張悠遊卡,怎辦?
     他違法了嗎?U-bike有規定只能在城市、十公里範圍內、五百公尺高以下騎?不能騎上陽明山?
     就為了一個U-bike的粉絲想做點特殊的事,用這種很不經濟,很不平常,不太合理的,有點瘋狂的作法去騎了台灣半圈,要效法他的人是極少極少,就要因噎廢食,花錢訂規來防止,害得其他九九.九%的人變得不方便?這實在是頭殼壞去才有的想法。
     其實,對U-bike的損害,多是騎在市區,人多利用,拉近拉出,撞坎過坑,不愛惜車所致,跟一個人騎長途沒什麼關係。
     而且這些損耗,本就應計算在這整個計畫成本內,只要它做到原設計的目的,提供了市民環保方便的交通形式,它就是虧本,考慮到它給城市帶來的整體好處,也要做下去。看事要算大帳。
     興利要重於防弊,利大了弊損也相對小了,更不能為了防弊,花的錢比所得的利還大。何況有的還不是弊,是利。
     許多「防弊法」,甚至是「幻弊法」,就這樣訂出來。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像「反壟斷」法就是顯例。本來就沒有媒體的壟斷,也不可能做到,尤其在新的科技下,人人都有媒體,都可以做媒體。就是因為科技帶來了無限的訊息管道,所以才要整合,才要「數位匯流」,才要大資本來做,但「匯流」不是壟斷,只是使人可更快更多的接受、傳達訊息,低頭抬頭,睜眼閉眼,最後電視就是紙張,可折疊可卷曲,一切資訊在雲端流通,隨手可抓,開口即來。
     而這時卻有個「反壟斷法」,有迫害妄想症想來控制一切,美其名說是保障「媒體近用權」、人權、民主、、,這就好像人類已登上太空,還有人以為收繳天下兵器鑄十二金人,就可維穩一樣可笑。
     就像U-bike,本來是好事,正要推廣還來不及,突然說有人會把它騎太遠騎壞,騎不見了;有人有錢會大量收購,每天交租金囤積放在家裡看著也爽,大家就會沒車騎了,一陣「好大好可怕」,人心惶惶,民主政府就定了一大堆防弊規定,長相不能粗魯,不能太壯,要適格才可借車。要查眼力、血壓、財力、酒測,不能騎太遠,跑撒哈拉沙漠馬拉松的不行。為了防止壟斷、占有率,採取累進計價,用車三十分鐘內不要錢,但你忘了放在家裡三天,要累進計租一萬元。這樣七嘴八舌,深文周納,刻舟求劍,最後就是搞得計畫廢止,只留下十字形的車架位。
     U-bike只說要「帶著微笑愉悅的心情使用」,沒其他規定,媒體原來也是一樣,就是提供服務求利,結果這些好事卻被一些愚昧恐懼給扼殺了, U-bike 卡在車架中拉不出來,我們眼前是一片黑。
     其實,U-bike的憂天只是愚昧,「反壟斷」的杞人則是工心,做的是恐怖的政治算計。前者屬無心之失,後者是有心之過。(作者為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