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我ㄉ那麼短」通姦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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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揭鹹濕對話 妻判3月

楊男與林女鹹濕對話前夕,開車進入春風汽車旅館。許淑惠攝
【許淑惠╱台中報導】林姓女子與楊姓男網友偷情後,在即時通上說:「那天有點弄痛我了,我流了一點血。」楊回說:「我ㄉ那麼短。」遭林夫怒告通姦,林女辯稱因想離婚才與網友串通演戲,但台中高分院依通聯紀錄發現,兩人性愛對話內容具體,昨依通姦罪判刑三月,得易科罰金九萬元確定,林女還需賠丈夫十萬元。

前年八月,林夫在電腦發現妻子與他人即時通對話,妻稱:「我真ㄉ沒那麼累過。」男回說:「是很久沒有那麼爽過吧。」妻又說:「你那天有點弄痛我了,我流了一點血。」男擔心說:「總不可能狀稻子公(指撞到子宮)。」「你有感覺撞到嗎、我ㄉ那麼短。」妻子還說:「應該不會中標吧。」男說:「所以我要射ㄉ時候都會問你要射哪啊?」妻說:「不能射在我ㄉ嘴吧,那是a片在演ㄉ」,兩人鹹濕對話,讓林夫怒告妻與男網友通姦。 

稱調情想讓夫訴離

林女聲稱,因夫遊手好閒,又不離婚,她才天真地和網友「邱創浮」串通,故意在網路調情,讓丈夫誤認她另結新歡,主動離婚,她好脫離丈夫魔掌,林女還說,語言文字上的精神外遇、性幻想、網路性愛,不能作為通姦證據。 

出血無關性器長短

法官從即時通帳號查出,與林女鹹濕對談的是楊姓男子,二人性愛對話前一天,通聯紀錄顯示發話地均在台中「春風汽車旅館」附近,且楊男汽車也確實進入汽車旅館,另林女(三十八歲)於對話中自稱比楊男(三十三歲)大五歲也無誤,反而查無「邱創浮」此人,法官認為林女故意提出「幽靈」抗辯,讓法院無從查證,判林女有罪。楊涉案部分另案偵辦中。
澎湖三軍總醫院婦產科前主任嚴慶年表示,女性行房後出血,多數因為子宮頸靡爛或有瘜肉,因碰撞摩擦而出血,與男性生殖器長短沒有絕對關係。 

鹹濕對話洩姦情

2012/09
基隆李姓警員用WhatsApp傳鹹濕訊息「每次跟你做愛,都感覺好緊」給小三,遭警員女兒發現,小三被起訴。
2012/06
肚皮舞名師李女的情夫在即時通上說「妳屁股翹好高,硬上妳讓我很hi。」人妻提告,李女被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2011/04
賴姓女子和楊姓男子在網路鹹濕對談,楊男稱:「我現在硬了。」賴女回:「我也濕了。」遭楊妻提告,賴女遭判賠1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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