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阿爸死黨 搞大15歲女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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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結婚 30歲男挨告 法官「祝福」判緩刑

【孫英哲╱彰化報導】法外有情!彰化一名年約三十歲的男子受託照顧友人的十五歲女兒,但卻日久生情與少女發生性行為,致使少女懷孕。該男雖因此觸法挨告,但考量到兩人情投意合,事後還結婚共組家庭。法官認為:「應寄予祝福!」昨天輕判男子五月徒刑,同時宣告緩刑二年,讓有情人終成眷屬。

此案承辦檢察官表示:「被告男子對少女的照顧,遠比少女的父親來得多!」偵查期間,被告男子在言詞間對少女充滿憐惜、疼愛,少女應訊時也對被告男子頗多維護,並擔心被告因而入獄,可以感覺到兩人相當恩愛,被告在今年三月娶了少女,小孩也在四月出生,今免除牢獄之災,算是圓滿結局。 

照顧少女日久生情

檢方說,男子與少女父親(二十八歲)是從小玩到大的死黨,兩人國小畢業都未繼續升學,從鄉下到都市打工,少女父親在十三歲時與未成年女友發生性關係 ,女友生產後不知去向,只好父兼母職。
被告男子當時見好友帶小女兒生活,經常有一餐沒一餐的,相當不忍,遂提議三人同住。但十多年來少女父親工作不穩定又貪玩,三人房租、生活開銷幾乎都是從事搬運工的被告負擔,連少女學費也是被告支付,被告對少女更是疼愛有加。 

在校害喜老師報警

檢方調查,去年七月,少女父親結交新女友後,竟離家與女友同居,僅留下一句:「幫我照顧女兒!」就把女兒丟給被告,因被告與少女本來就互有好感,加上長期共處一室,兩人陸續發生性行為,頻率約每周一次。
去年九月,讀國中二年級的少女因懷孕,在校頻頻出現害喜情形,經老師追問得知後,通報彰化縣警局、社會處。檢警調查發現被告與少女共合意發生十次性行為,且事後也在少女父親同意下,準備娶少女為妻,不過與未滿十六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已觸犯可處七年以下徒刑的妨害性自主罪,但因被告犯後態度良好,檢方起訴後,將被告聲請簡易處刑。 

父:他們彼此相愛

法院開庭時,被告男子坦承犯行,少女則強調是自願與被告發生性關係。少女父親也表示,剛聽到好友與女兒上床時,一度感到驚訝,但想想這十多年來被告就像家人般照顧他們父女,而且與女兒彼此相愛,所以同意兩人結婚。
法官指出,被告與身心尚在發展中的少女發生性交行為,確屬不當,但兩人既已結為夫妻,並開始養育下一代,仍應祝福兩人,考量到被告素行良好、無前科,且又與被害少女結婚,因此輕判五月徒刑,並宣告緩刑二年,以啟自新。 

戀上友人女兒示意圖

被告男子對少女疼愛有加,不僅負擔少女從小的生活費、學費,還經常接送少女上下學。 

照顧變上床案例

2012/08/12 北市李姓保全去年初保護張姓黑道大哥的13歲女兒,卻灌醉對方性侵,被張父獲知提告求償,一審李被判刑2年,緩刑5年。
2012/03/06 台中一名色姊夫2006年獲知13歲小姨子被網友性侵,他要小姨子住到家裡遠離網友,趁機每周性侵兩次,二審判他15年6月。
2011/07/10 陸軍第六軍團關渡地區指揮部內,盧姓中士照顧剛到部隊的蔡姓女兵,卻照顧到床上,女兵還懷孕,雙方和解,2人被記過調職。
2009/08/11 新竹縣一名小六女童,被已故父親的3名結拜兄弟猥褻、性侵,因母親發現女童身邊多了零用錢,報警究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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