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 星期一

一夜情遭「攝」計 人妻變性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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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性愛光碟曝光 被迫隨叫隨到
2012年 01月23日
【李菁豪╱高雄報導】高雄一名人妻上網玩一夜情,遭網友偷拍兩人性愛過程錄成光碟,脅迫她當性奴,一個月性侵她六次。人妻不敢跟丈夫說,上個月在友人陪同下報案。警方日前傳喚男網友到案,他辯稱一夜情性伴侶是你情我願,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男網友函送。

警方表示,結婚十多年的劉姓婦人(四十二歲),嫁給大她十歲、從事進出口貿易的商人蔡姓男子(五十二歲),兩人婚後育有一女。去年初,一名有網路一夜情經驗的姊妹淘告訴劉婦:「一夜情很刺激!」劉婦開始上網交友,結識在電機公司上班的陳姓男子(三十一歲),彼此在網路交談約五個多月。

一個月遭虐6次
去年十一月,雙方相約碰面,並在陳男家中發生一夜情。劉婦事後覺得對不起丈夫、孩子,不願再跟陳男聯絡,但陳男不放過劉婦,一直約劉婦遭拒,最後陳男威逼她:「我在家裡裝有針孔式攝影機,拍下我們兩人一夜情的性愛經過,妳不配合我玩,我就公布光碟,讓所有人知道妳玩一夜情!」
劉婦擔心丈夫知道,只好被迫充當陳男發洩性慾、隨叫隨到的性奴,一個月內遭陳男性侵六次。上個月劉婦實在受不了,向姊妹淘泣訴,姊妹淘氣得陪她報警,但劉婦仍不敢告訴丈夫。

狼辯兩人都同意
警方獲報後傳喚陳男到案,他否認偷拍性愛光碟,辯稱經劉婦同意才拍下兩人一夜情的性愛過程,並否認藉此光碟威逼劉婦當性奴。警方訊後,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男函送法辦。

「有風險應三思」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所長林燕卿提醒,一夜情存在許多不確定的風險,可能人財兩失、遇害或得到性病。性別作家崔妮也指出,尋找一夜情面臨的最現實問題,就是被發現後恐將面對《刑法》通姦罪刑責,「一夜情要承擔的後果不少,行動前先問問自己,是否願意承擔一切可能發生的後果。」

網路交友注意事項
.若僅是要找網路聊天的對象,勿進入一夜情的性愛網站,以免引來不必要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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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跟網友有金錢往來,以免被騙或引起糾紛
.勿與網友發生一夜情,以防人財兩失或得到性病
.不要把自己的私密照片送給網友,以免遭人散布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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