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父認錯兒屍 想以「善心人」名義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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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謝姓男子戲水失蹤,父親依刺青指認是他的兒子「阿福」,但DNA比對出兩人無血緣,近百日來,阿福的父親陸續帶女兒、孫子、小舅子鑑定仍落空,檢方認為,全案就是認錯屍,將以「無名屍」公告1個月。但阿福的父親仍表示,「要以善心人士名義將『阿福』領回安葬」。
52歲的謝姓男子在上班時,得知兒子「阿福」戲水出意外,次日請假,搬椅子坐在七星潭海灘等兒子回來,第4天,海巡人員撈到1具男屍,他以男屍身上的刺青,確認是兒子「阿福」,但花蓮地檢署比對他與死者的DNA,發現兩人沒有血緣關係。
謝姓男子帶女兒(阿福的姊姊)接受鑑定,仍無血緣關係,他為爭取兒子回家,忍辱道出亡妻早年外遇,「雖然孩子不是親生的,但養了那麼久,他就是我兒子」。
上月,他又帶小舅子及阿福與前妻生下的男童鑑定,鑑定結果昨天出爐,「屍體不是你兒子」,等了97天,希望還是幻滅。
「也許你是我兒子,也許不是你,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得知認錯屍後,謝姓男子難掩失望,立刻跑到花蓮市立殯儀館,請「阿福」諒解。
他說,按原住民習俗,人死了就要葬在家鄉,但萬榮鄉沒有無名屍公墓,將到鄉公所詢問,希望獲公所同意讓他將「阿福」葬在鄉立公墓。
謝姓男子在海巡單位服役,長期居住外島,後來調到宜蘭,為爭取阿福回家,本月請調回花蓮,他很清楚,2月東部只有「阿福」落海失蹤,他昨天懷疑,「會不會在澎湖出生的時候就抱錯?」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謝姓男子共帶了3名親戚比對DNA,地檢署也曾至死者住所採集毛髮並拿生前衣服化驗,但都與海巡打撈到的男屍不符,整件事就是認錯屍。
地檢署將以無名屍處理,公告1個月;謝姓男子表示將以「善心人士」的名義將遺體領回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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