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金錢豹是飲料店? 法院判敗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金錢豹系列酒店遭認定積欠稅款、罰款共3億8000多萬元,雖酒店業者認為其經營的是「飲料店」,應以一般營業稅的5%來計算稅額,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不過法官認為,一般人不會到酒店買飲料,因此欠稅、罰款仍需執行。
判決指出,金錢豹系列經營的是有女侍陪侍的酒店,應該以「特種飲食營業稅」的25%計算,不過自95至96年間,都是以「飲料店」來申報營業稅;因此被國稅局核定漏稅1億5000多萬元,另處以漏稅金額的1.5倍罰鍰2億2000多萬元,全案共罰3億8000多萬元。
法院判決金錢豹系列酒店敗訴後,3億8000多萬元的罰鍰仍須執行,目前金錢豹集團雖已償還800多萬元,不過,清償速度仍不敷國稅局期待,未來不排除督促金錢豹集團有更積極的還款計畫。
金錢豹集團包括金錢豹天上人間酒店、松竹皇宮酒店、金錢豹金山酒店、金錢豹市政店及金錢豹麗都酒店等,共12家都申請了飲料店營業執照,接下來都被要求以特種飲食營業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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