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問蓮霧甜度 男不爽砍鄰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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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日電】
2012.07.03 04:30 pm

男子吳政宏酒後詢問蘇姓鄰居蓮霧甜不甜,不滿蘇男回以因為喝了紅茶,試不出來,就持菜刀砍蘇男腰部致傷。最高法院今天以殺人未遂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年6月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有賭博等前科的吳政宏於民國99年12月某日下午,看見鄰居蘇姓男子在台南市安南區某廣場向賣水果的小貨車攤販買蓮霧。

吳男上前詢問「蓮霧甜不甜?」蘇男表示自己剛喝完紅茶,試不出來,吳竟心生不滿拿起地上的磚頭想毆打蘇男。

蘇男見狀逃到附近的臭豆腐攤位,吳男追上前,拿起攤位上的菜刀揮砍蘇男腰部,使蘇男受到出血性休克等傷害,有危及生命之虞,送醫後倖免於死。

吳男於審理時否認有殺人故意,辯稱是與蘇男發生口角,才臨時起意拿菜刀揮砍。

法院一審判吳男5年10月徒刑;二審審理認為,吳男使用的不是尖刀,是一般家庭切菜用的菜刀,但揮刺後竟深入被害人後腹壁達10公分,可見他盛怒之下,猛力揮刺,使蘇男受傷嚴重,一度性命垂危。

法院審酌他僅因鄰居的問話回答不如他意,就使鄰居受傷。考量他雖坦承部分犯行,但未賠償被害人損失也未獲原諒,且因別的案件服刑完後又犯下這個案件,構成累犯,以殺人未遂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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