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女交男友 獸父「怎讓我戴綠帽」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1/34152044 2012年04月11日
【賴又嘉╱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獸父從大女兒就讀小學六年級起,將她當成性奴長達七年,更扯的是,獸父得知女兒交男友竟醋勁大發怒吼:「怎麼可以背叛我!」檢警並查出二女兒也曾遭獸父猥褻。士林地院昨依五百七十六個強制性交、猥褻罪,一罪一罰累計獸父刑責為二千七百九十年又兩個月,判應執行十七年徒刑且強制治療。

把女兒當老婆

離譜的是,這名獸父還對大女兒產生情愫,蘇男還曾無恥地說:「我愛上大女兒,想娶她當老婆。」
判決指出,蘇姓獸父(四十多歲,在押)與妻子及四名子女同住,但蘇男從二○○五年起常趁家中沒人,將大女兒帶到房間,命她脫衣閉眼後性侵,甚至在深夜趁家人入睡後,於客廳性侵女兒,若被害人適逢生理期,則須為他口交。
被害人雖曾向母親求救,但母親向獸父查問反遭毆打,又擔心獸父是家庭經濟支柱、恐懼家庭破碎,無力處理。
獸父去年發現大女兒手機內有男友合照,吃醋怒吼:「怎麼讓我戴綠帽!」出手毆打、性侵大女兒。 

判二千七百年

被害人不堪受辱報案,檢警另查出二女兒也曾遭獸父猥褻。法官認定獸父長期性侵大女兒、猥褻二女兒,依每周性侵兩次計算,予以重判二千七百九十年、合併執行十七年,並且考量他角色認知混亂,判他服刑前必須強制治療。全案可上訴。
台安醫院精神科主任許正典認為,蘇男對女兒應不是真愛,而是佔有,心態已嚴重扭曲。 




查手機毆女兒示意圖

蘇男性侵女兒還愛上她,查女兒手機發現她交男友,竟吃醋打罵女兒:「怎可讓我戴綠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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