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少女盼見男網友 允見面就親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514599.shtml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國中剛畢業的15歲少女,為了和讀大學的許姓男網友見面,同意見面就發生性關係的要求,在16小時內,兩度讓許躲過父親溜進她房間親熱。少女父親發現異狀後暗中觀察,掌握他第三度「入侵」時間,報警逮人,當時許剛脫掉褲子。

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這名20歲許姓大學生。刑法規定,與未滿16歲者性交,最重可處刑7年;檢方認為許藉故進入私人住宅犯罪,導致被害人及家屬心生畏懼,行徑惡劣,建請法院處刑5年6個月懲戒。

檢方調查,許姓大學生今年6月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國中剛畢業、年僅15歲的少女,少女認為許幽默風趣,提出約會建議。許以性交作為約會前提,並要求親熱地點必須在少女房間,少女為了見對方,只好同意。

今年6月9日傍晚5時及10日上午9時,少女趁父親睡著或不在客廳時,打開大門讓許偷偷進入她房間,2人就在父親隔壁房間親熱。後來少女父親察覺有異,偷看女兒網路聊天室留言版,赫然發現女兒已被玷污2次,且地點竟在自己家中,決定報警究辦這名色膽包天的許。

少女父親掌握許姓大學生預計在6月30日下午,第三次到他家找女兒,事先請轄區警方埋伏在他房間內,俟許進入女兒房間後,立刻破門逮人,嚇得許連內褲都來不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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