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富邦投錯標 國產局:棄標沒收八千多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5/1/2j26q.html


富邦人壽以十二億兩千多萬,標下「學生宿舍」地上權,和底價兩千九百多萬相差了四十倍!原來是富邦人壽投錯標,雖然當場主張「標單無效」,不過,國產局認為,已經成功標脫,如果富邦人壽「棄標」,當初的保証金八千三百多萬將全部沒收。(張雅惠報導)


國產局標售兩筆國有地地上權,位在SOGO百貨對面的五百多坪,得標價超過二十億,總價和均價都創新高;另一筆公益標,位在杭州南路附近,規劃做學生宿舍,底價兩千九百多萬,富邦人壽以十二億兩千多萬的天價搶下,是底價的四十倍,也比第二高價一億多,整整多出了十一億。


國產局發布「傳出捷報」的新聞稿,但富邦人壽卻發布聲明稿說自己投錯標,其實是要投標SOGO對面這塊,但誤填了學生宿舍標單;富邦的投標人員在現場提出異議,也向國產局主張「標單無效」,是否「棄標」?富邦金控還要研究。


由於「棄標」,必須沒收全部的保証金,富邦繳的保証金是原訂要標SOGO對面的八千三百多萬,遠超過學生宿舍保証金兩百九十萬。國產局指出,除非出第二高價的人,願意以富邦的天價接手,但第二高價是一億,遠低於富邦的十二億多,可能性微乎其微。


國產局的標售作業,先收標單,收完之後,再問過現場是否有意見,都沒意見,才進入標售程序,此時才會拆標單、驗支票,過程中,不得再有意見。官員說,保証金雖然是一成,但要多繳,國產局也沒意見;標售結果只有「得標」或「流標」,或者「得標」之後「棄標」,沒有所謂的「標單無效」,如果富邦有意見,可以循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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