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 星期六

「LP被掐一錯再錯」 男出賣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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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爆口交淫片 助妻提告

楊男(上圖)交出與婚外情女友(下圖)的性愛影片,因而獲妻撤告。資料照片
【劉志原╱台北報導】楊姓房仲業務員五年前與陳姓妻子結婚,婚禮時請公司會計楊女幫忙收禮金,事後兩人竟發展出姊弟戀婚外情,元配得知後怒告兩人通姦,開庭時楊男認錯還出賣小三,提出楊女幫他口交的影片並指證楊女胸前有痣,因此獲妻撤告,小三楊女則慘遭判刑四月定讞,昨再被台北地院判賠三十五萬元。

幫忙婚禮幫上床

昨聯繫不上楊男,但楊男曾向《蘋果》喊冤說:「我喝醉才與楊女上床,『LP』被掐住了,後來楊女威脅我與她上床,否則要告訴我太太,我才一直錯下去,目前與妻感情很好。」楊女則曾反駁:「太好笑了,有人會被這樣控制嗎?」陳女律師昨說:「金額偏低,考慮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三十三歲)五年前與陳女(四十四歲)結婚,當時楊男任職某大房仲公司店長,他商請公司會計楊女(四十三歲)幫忙在婚禮上收禮金,兩人事後竟發展出婚外情。
去年三月,陳女覺得丈夫行跡可疑,追查發現有外遇,追問後楊男坦承每周約與楊女嘿咻一次,次數記不得。陳女憤而致電痛罵楊女是潘金蓮,楊女則傳簡訊回嗆「妳們是名存實亡的婚姻」,並附上楊男裸照,陳女因而怒告丈夫及楊女通姦。
開庭時,楊男自爆二○一○年某天楊女買新相機,兩人試機時曾錄下楊女幫他口交的影片,還指證楊女胸前有痣。法官勘驗畫面發現,楊女替楊男口交時說:「等一下我褲子會濕耶!」楊男回稱:「那就脫下來啊!」法官據此認定兩人通姦,判楊女四月徒刑定讞,楊男則因助妻告小三獲妻撤告。 

小三判賠35萬元

民事部分,陳女另向楊女求償一百二十萬元。法官認為,楊女先與楊男通姦,還傳楊男裸照與元配競爭被楊男寵愛的程度,使元配深受刺激,但考量楊女有悔意,酌減判賠三十五萬元。仍可上訴。
兩性作家林萃芬說,楊男為維護婚姻及避免被罰選擇對妻坦承,卻同時背叛兩個女人,「提醒男女一旦介入他人婚姻,就要知道會有惹官司及被背叛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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