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母阻止亂倫 女兒︰我要愛爸爸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獸父長期性侵害其智障的大女兒長達12年,妻子想把女兒從丈夫身上拉開,其女竟然拒絕並說:「我要愛爸爸!」而次女揚言要將此事告訴親友,她父親竟威脅要殺了女兒及其孫女,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趁機性交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2月。
狼父判刑8年2月
這起亂倫案始於民國88年,當時獸父在酒後性侵中度智障的17歲長女,長女對性行為不了解,也不懂拒絕父親的亂倫行為,她母親看見時,曾想把女兒從丈夫身上拉開,沒想到女兒竟然拒絕,並說:「我要愛爸爸!」
女兒不但不抵抗,還和父親互動親密,其妻唯恐丈夫入獄而讓家庭頓失經濟來源,甚至還睡在2人身旁,不敢阻止。
次女得知此事也不敢對外張揚,99年間她結婚生下一女,回到娘家時發現父親和大姊一起看A片,一氣之下揚言報警並讓親友得知此事,沒想到父親竟然威脅她說:「妳要是敢說出去,我就殺掉妳和妳的女兒!」次女並無畏懼,鼓起勇氣向社工人員提起此事,經轉介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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