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勞工命賤!」公僕婚假多6天 喪假多7天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30507/178539/1/%E3%80%8C%E5%8B%9E%E5%B7%A5%E5%91%BD%E8%B3%A4%EF%BC%81%E3%80%8D%E5%85%AC%E5%83%95%E5%A9%9A%E5%81%87%E5%A4%9A6%E5%A4%A9%E3%80%80%E5%96%AA%E5%81%87%E5%A4%9A7%E5%A4%A9

 
勞工和公務員請假權益大不同,現行規定公務員享有婚假14天,但勞工只有8天;公僕若父母、配偶過世,喪假15天,勞工卻只有8天。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初審《勞基法》修正案,綠委葉宜津提案修法,讓勞工的婚、喪、病、事假請假和給薪規定比照公務員,「讓雙方公平。」

服務業上班族張明偉說,公務員生病可請有薪假休養,勞工命賤要被扣薪,幾乎每種假別都比較少,很不合理。
圖為新北市板橋區戶政人員。資料照片
勞工與公務員請假規定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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