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追真相!葉少爺要求重查死因 「死者是被打死的」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19/194563.htm


葉的辯護律師主張死者李幸蓉是被保險桿敲死,葉沒撞死人,聲請重查死因!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富少「葉少爺」葉冠亨酒駕害死3命,使8歲的許小妹妹驟失雙親,一審重判6年,高雄高分院18日開庭時,葉的辯護律師忽出奇招,主張死者李幸蓉是被保險桿敲死,葉沒撞死人,聲請重查死因,死者哥哥當庭表示,妹妹橫死街頭已很沒尊嚴,死後還要一再被驗屍,講到激動處,忍不住哽咽落淚,拒絕和解。
去年4月25日,22歲的葉冠亨酒後駕駛賓士車載友人在高雄市中華路狂飆,行經光復路口時撞上違規迴轉的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幸蓉後翻覆,造成李婦當場死亡,數日後李婦丈夫疑悲憤猝死,留下孤女,同車友人亦傷重不治過世。葉男奪走3條人命卻毫無悔意,家人還為其罪辯解,引來各界撻伐。
高雄高分院18日開庭,葉的律師黃暘勛及黃曉薇就事故照片推論,李婦應是被騰空飛出的車前保險桿打死,聲請重新送法醫研究所鑑定死者傷勢及死因;另一審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加重其刑部分,也要求再鑑定。
家屬拒絕和葉少爺和解,只盼能儘快完成審判,藉此讓酒駕者有所警惕。
蒞庭檢察官林應華聽完後立即厲聲駁斥,指李婦死狀淒慘、身首異處,明顯是受高速撞擊就是你葉冠亨酒駕肇事導致!」死者哥哥李富盛也不滿地說,葉男酒駕毀了妹妹一家幸福卻只要坐6年牢,已經判很輕了,「葉冠亨你沒有資格談和解!」家屬只希望能儘快完成審判,藉此讓酒駕者有所警惕。
法官聽完兩造說法,當庭諭令被告葉冠亨聲請全部駁回,並定下次於7月5日開庭。
這起震驚社會的酒駕肇事交通意外已快滿1年時間,葉冠亨18日出庭時仍需靠拐杖助步,不過到樓梯口時他並沒停步改搭電梯,而是拎著拐杖直接走上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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