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320/171443
北市一名18歲楊姓高三生,去年10月15日晚間,與同校未成年17歲女友在大同區朝陽公園附近約會,一時「性」起在公園旁防火巷內上演激情戲碼,由女替男口交,不料卻因楊男最後射精在女方衣服上,女友大為光火「你弄髒我的衣服了!」2人發生激烈爭吵。
楊男為阻止女友離去,突然出手搶走女友手機跑走,女友因此追喊「手機還我,搶劫喔!」經路人報警,女友控告楊男性侵及搶劫,士檢調查後,認為性侵部分證據不足,因此僅將楊男依搶奪罪嫌起訴。
楊男為阻止女友離去,突然出手搶走女友手機跑走,女友因此追喊「手機還我,搶劫喔!」經路人報警,女友控告楊男性侵及搶劫,士檢調查後,認為性侵部分證據不足,因此僅將楊男依搶奪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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