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女進男舍「想要」性侵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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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供「自願與3人嘿咻」還文大生清白

高職女進男舍示意圖
監視畫面顯示,女學生雙手各勾著一名男大生,意識清楚自行步入文大男生宿舍。
【蔣永佑╱台北報導】文化大學去年九月間,驚傳三名男大生將一名高職女學生灌醉後,「扛屍」帶回學生宿舍輪流性侵,不料女學生提告後,竟在檢方調查時翻供,坦承當時意識清楚,勾著兩名男大生自行步入宿舍,且是自願與三人嘿咻,「因我當時也是一時想要!」士林地檢署昨將三名男大生不起訴,還他們清白。

手勾手沒被「扛」

檢方查出這名十八歲的女高職生,去年五月間在夜店認識文大棒球校隊的張姓男學生。去年九月二十日棒球隊在好樂迪KTV迎新,張生邀女學生前往,與柯姓及溫姓學弟一起唱歌。
張生供稱,當時問女學生:「要回家還是回宿舍?」她答:「跟你們回宿舍。」四人才坐計程車回文大。女學生先在宿舍上舖與張生嘿咻,又受邀到柯生寢室與他在走道地板嘿咻,接著又與溫生嘿咻,完事後女學生回張生寢室與其共眠,上午才離去。
數天後,女學生卻控告三名男大生涉嫌性侵,《自由時報》以頭版披露,並指文大宿舍管理鬆散,文大不滿提告,此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學生曾在KTV大門與柯生摟抱,且意識清楚,左右手各牽著張生與柯生步入宿舍,非遭扛進宿舍。室友也證稱,女學生明知有他人在場觀看她嘿咻,但沒抵抗或呼救。 

坦承事後罪惡感

事後女學生坦承:「我當時也是一時想要!」並非有意陷害三人,是因對自己一晚與三人嘿咻感到罪惡,姊姊得知後堅持報警。檢方因此對三名男大生做出不起訴處分,另考量女學生法律知識不足,未追究其誣告刑責。
文化大學公關室主任郭瓊俐昨說:「尊重檢方調查,三名學生因違反規定,已各記大過一次。」郭強調:「《自由》未盡查證責任,以不實報導傷害校譽,我們堅持提告討回公道!」《自由》發言人蘇宇暉回應,「女學生到檢方後才翻供,《自由》依警方調查撰寫報導並無不實,至於文大提告部分,靜待判決。」三名男大生與女學生昨均聯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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