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交換靈魂」騙嘿咻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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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富少誘交往 法官:3女有選擇自由

扯靈魂交換騙色示意圖
湯男為騙女網友上床,假冒富少傳簡訊要女網友「為了我忍耐一下」,還瞎扯他與假富少已交換靈魂,騙女網友交往。
【鄧玉瑩╱台中報導】逢甲大學肄業生湯富男,在臉書佯裝富少騙四女和他交往,誆稱算命師說女網友和他交往前,要先與他人(即湯男本人)嘿咻,否則假富少會破產,湯還瞎扯因車禍而與假富少交換靈魂,騙三女獻身,一審判湯男無罪,檢方上訴,二審仍認為,被害人有選擇是否性交的自由,仍判無罪。

但湯男另威脅被害人要公布性愛影片,讓被害人在大學「過不下去」,又傳簡訊恐嚇另名被害人:「別怪我讓大家看某個女生在床上含著類似香蕉的照片。」法官另依恐嚇罪判湯男應執行八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另罰義務勞務二百小時。 

檢方:一定會上訴

對於湯男被控強制性交判無罪,台中高分檢昨表示一定會上訴。湯男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判決指出,二十五歲湯富男三年前以他人照片在臉書自稱「DEBBY」,向女網友吹噓父親開電子公司,他擔任副董,說和他交往「可以在家當少奶奶」等語,還稱算命師說,女網友要先與湯男嘿咻,才能和他交往,否則他家會破產。女網友遲疑,湯男便哄勸先喝酒、吃安眠藥再與湯男嘿咻。 

僅一女覺得「很扯」

湯男另自稱富少「陳凱傑」,也要求另名女網友須先與湯男嘿咻,但女網友看見湯男照片抱怨「看他的臉我會反胃」,嘿咻前她傳簡訊表示不想與湯男嘿咻,但先到浴室沖澡的湯男回簡訊勸說:「為了我忍耐一下」而得逞。
女網友之後拒絕與湯再嘿咻,湯就謊稱他與陳已交換靈魂,與湯嘿咻就是與陳嘿咻,共三名女子失身,只有一女覺得「很扯」拒絕。
二審法官認為,三被害人都是智識正常的成年人,清楚自己所為,而男女聲稱愛對方一生一世至海枯石爛,因此發生性關係,若不幸分手,難道也構成強制性交或詐欺?故判湯男無罪。 

防網路男蟲 注意事項

●聊天勿盡信對方所言,也不曝光自己身分、資料
●拒絕在不熟的情形下見面,避免約在偏僻地點
●注意對方資料是否有疑點,照片與本人是否相符
●如對方稱有困難,例如要替人作保等,應予拒絕
●勿與對方有金錢往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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