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自稱「上帝使者」性侵11女 檢方求刑26年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http://udn.com/1024/BLOG/blog.gif張弘昌http://udn.com/1024/BLOG/blog.gif/台中報導】
2012.04.01 02:49 am
卡漫創意企業社老闆王世宏自稱「上帝使者」,性侵女教徒,又利用到大學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機會,性侵女學生,被害人多達十一人,並以建造教會名義詐財,檢方將他起訴求刑廿六年。
去年十一月,一名到企業社應徵兼職的女大學生,拒絕與王世宏(卅七歲)合體「靈修」,遭王詛咒,後來聽同學說,王世宏以此手段性侵、猥褻多名女學生,說服同學向警方報案。
檢警不僅查出共有九名女學生受害,還有貿易公司女職員早於十年前、女教徒早於七年前即遭王嫌蹂躪。但王世宏否認涉案,聲稱是被害人自願發生關係。
檢方指出,二○○二年王世宏透過友人認識貿易公司女員工,佯稱「我是神,只要與我發生性關係,就可以拯救妳及家人,如不相信妳父母會下地獄」,致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先後與他發生一百次性關係。
王世宏又於二○○四年在教會認識一名女教徒,假藉基督教「父」的旨意,佯稱「妳是我上輩子的老婆,必須與我交往,否則以後會遇到壞男人,家人會遭到不幸」。至去年四月止,先後性侵女教徒二百八十次。
王嫌開設卡漫創意企業社後,趁他在大學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機會,向女學生佯稱「我是神的代表,若與我性交可以獲得祝福」,慫恿與他結合「靈修」;女學生若質疑,即威脅詛咒被害人「下地獄,家人也會死掉」。
有名女學生的父親車禍去世,不幸的巧合,讓她轉而相信,遭王嫌性侵得逞。王嫌連續性侵九名女學生,並假藉「建造教會、奉獻給上帝」為由,要求信徒、女學生將收入的十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交給他,詐得三百餘萬元。
2012/04/01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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