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老公:我在最後衝刺! 捉姦在床竟告不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4/127289.htm


邱男傳簡訊告訴老婆自己在「最後衝刺」,檢方依此認定無罪不起訴處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5歲的邱男帶女人回家亂搞,被老婆告妨害家庭,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只好向檢察官坦承,其實老婆早就知道他和情婦的關係,還曾加入一起搞3P。檢察官原以為邱男在瞎掰,直到他出示和老婆的簡訊紀錄,顯示曾在和小三做愛時告知老婆「我在最後衝刺!」老婆也回「我在高速公路了」最後他獲得不起訴處分。
今年6月1日,35歲的邱男趁老婆出差,邀請34歲的程女到家中作客,兩人大戰3天3夜,於家中床上翻雲覆雨,不料過程全被老婆用針孔攝影機拍下,並聘請律師以此告兩人妨害家庭。
檢方傳喚邱男和程女兩人到案說明,他們表示,其實兩人和邱妻在婚前就常搞在一起,有時還會玩3P,婚後邱妻也默許邱男和程女繼續交往,唯一前提是「不可以帶回家在床上玩」。
聽完兩人說詞,檢察官認為有違常理不予採信,邱男便拿出了3人合拍的婚紗照和夫妻間的簡訊,讓檢察官和代表邱妻的律師看了都傻眼。邱男出示的APP訊息顯示,今年6月3日他知道老婆要回台灣了,便傳「水婆ㄟ,回來時要提早打電話給我,這樣我才有時間穿褲子叫人快走。」邱妻收到後馬上回覆「回家」。
3小時後,邱再傳訊問妻子「妳在哪」,邱妻回覆「還在等行李」;邱知道妻子還沒上路,接著又傳「我在最後衝刺」,邱妻則稱自己已在高速公路。邱妻雖稱這段話是在開玩笑,她並不知老公和程女有性關係,但檢察官又發現,6月4日邱妻傳給邱男一封訊息,裡面寫道「要就出去開房間,為什麼一定要帶她回我們家,睡我們的床。
檢方據此認定邱妻「縱容」兩人發生性行為,只是不滿兩人「睡到自己床上」才翻臉,邱妻喪失告訴權,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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