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

女友託友人照顧 20分鐘竟慘遭性侵2次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601608&type=%E7%A4%BE%E6%9C%8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男子鄭富澤受返回營區的友人之託,提供住處供對方女友暫住
時,20分鐘內涉嫌性侵害2次,被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的男友欲返回營區,拜託被告鄭富澤提供套房,暫時讓女友住宿,
經鄭允諾後,乃於前年7月18日上午,將被害人帶往高雄市前鎮區租處後不久,欲涉嫌上
下其手,但因對方反抗並哭泣而作罷。

 當天晚上7、8點,鄭下班返回住處,見被害人躺在床上睡覺,涉嫌強行壓在她身上,遭
對方推手拒絕,竟恫稱若不就範,將使用暴力,並在性侵得逞,躺在床上休息10分鐘後,
見被害人穿好衣服,坐在房間哭泣、摔手機,又食髓知味,將她抱到床上性侵。案經被害
人向警方報案訴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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