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7日 星期二

郵差撞傷少年 母稱子無法勃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an/17/today-so17.htm

〔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何姓郵差騎機車送信時,撞傷12歲單車少年,造成少年左下腹及腹股溝挫傷及血腫,郵差有意和解,但少年母親控訴,傷害已造成少年無法勃起,要求郵差「負責一輩子」。由於和解不成,板橋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郵差起訴。

和解不成 郵差被起訴

本起意外發生在去年7月20日,少年遲至8月2日才驗傷,郵差認為少年在兩星期後才去驗傷,傷勢是否全為他所造成,不無疑問;但檢方根據當天翻拍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雙方有發生對撞意外,少年人車倒地應有傷勢,且行文馬偕醫院詢問就診傷勢,醫院回覆稱,「少年於8月2日就診時,提及是7月20日騎單車車禍,造成左下腹股溝撞擊後腫痛,檢查後為左下腹至左腹股溝深部血腫,可能為7月20日受傷造成」,因此認定郵差有疏失。

醫院診斷未提影響勃起

檢方調查肇事責任期間,郵差表達誠意願意賠錢和解,但少年母親認為車禍發生後,未曾再看過少年生殖器勃起,未提和解金,要求郵差負責少年一輩子;不過,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並沒有提及腹部血腫傷勢會影響少年勃起。

56歲的何姓郵差在案發後已離職,他承認有撞到少年,但不能接受少年母親指控車禍造成少年無法勃起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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