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

英人離婚 3成「臉書害的」與異性搞曖昧 批評伴侶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28728/IssueID/20120101

2012年 01月01日
英國
【張翠蘭╱綜合外電報導】臉書(facebook)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卻也成為破壞婚姻的罪魁禍首!據英國一個離婚諮詢網站最新調查顯示,2011年申請離婚的5000件個案中,有1/3歸咎於配偶玩臉書玩掉婚姻。

離婚線上指出,2009年12月以配偶行為做申請離婚依據的個案,20%歸咎於臉書,但至2011年12月,個案數大幅增至33%。
最常見3大理由分別是:配偶在臉書與異性的「不適當訊息」、分居伴侶在臉書留言惡意批評對方。

好友成報馬仔
以及臉書好友通報配偶的行為,例如意外發現配偶出現在某派對的照片、與第三者的合影或留言等。
微網誌「推特」(twitter)則在5000件個案中佔20件,常見理由同樣是在推特批評分居配偶。

留言恐變證據
離婚線上網站發言人基南說:「社交網已成為人們往來的主要途徑,若有人想搞婚外情,這裡也是最方便的地方。」
基南建議正在辦離婚的人最好遠離臉書,以免被拿來當呈堂證據。美國MSNBC網站報導,美國2010年調查,1/5離婚與臉書有關,81%離婚律師認為社交網站商機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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